貓兩全 wrote:
我跟我女朋友交往多年,大部分時候的相處都沒什麼問題,但我會盡量避免搭他開的車,免得無端生隙。他就是那種,會在限速110Km的高速公路上,定速105Km開在最內側的人。
該勸的、該說的、該唸的、該溝通的,一樣都沒少過,但女王陛下就是堅持上面兩位大大的說法,半分都不讓。如果他真的是那種驕縱蠻橫不能理性溝通的人,早就已經分手了,哪有可能忍耐超過一年。試想,連親如枕邊人者,在某些觀點上都有著如此難以跨越的鴻溝了,遑論一般路上不相識的用路人?.(恕刪)
定速105Km開在最內側算是很佛的龜,很多神龜是表速100,
只看前面不看後面和旁邊的,遇到那種閃燈也沒用,龜龜也搞不懂,
說不定還以為是哪邊在反光!話說,從以前戰內側龜車後,有感覺到龜車有一點點變少的跡象,
或是遇到肯讓車道的良好駕駛,下次來分享影像!把好的觀念習慣傳出去,
畢竟要求所有人達到一定的水準是不可能的,只能盡量拉近水平!
法律也沒規定北捷一定要靠右邊站,左邊留給快速通行的人!
法律也沒規定一定要讓位給老弱婦孺,但是你我都會配合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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