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小弟因為不知道要發到哪個板,在這邊向各位大大請教

這件事的經過,由於小弟沒有行車紀錄器,只有在對方落跑時有拍到對方的車牌,跟車上的傷痕佐證而已。

今日上午10點我騎機車行經市民大道八段,從向陽街到南港車站這段,遇到一個計程車不斷惡意逼車。
一開始是小弟在紅綠燈時在該名駕駛前面,前行時速約55-60,該路段限速是50,後方計程車就不斷的按喇叭左右蛇行逼車,超不過後面就不斷地從內車道攔車,一直到後續行進到南港路研究院路口,該車把我擋在計程車招呼站然後下車。

當時對話狀況大概是這樣
計:騎這麼慢當路是你家的喔?你這種人遲早給人撞死啦
我:那邊速限50,我都騎60了還叫慢喔?阿你彎來彎去是在開什麼車?叫警察啦!
計:叫就叫阿,就是有你這種垃圾路上才會塞車啦
我:阿你不要走啊,我叫警察(撥電話

此時計程車司機就走回車上,因為當時計程車招呼站有點壅擠,他就稍微倒車之後就逃跑了。
但重點,他倒車的時候有碰撞到我的車子。

後續警察來的時候就妙了,我一開始以為這個算是肇事逃逸,如果去調調監視器應該至少還有惡意逼車、危險駕駛這些。
結果交通大隊的警察聽我講完就說:先生,他這個是惡意撞你才逃走,你這樣要告他毀損,我幫你找派出所。
過一陣子跟派出所的警察到南港派出所,警察就不斷勸說我告毀損很麻煩要跑法院,而且我的車子也沒有太大的實質損害。
那我就問他這樣可以調監視器檢舉或告發他危險駕駛這些嗎?結果員警也跟我說不行,理由是因為法律上說不能用監視器進行告發。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難道沒有行車紀錄器,惡意逼車又撞了我逃跑,我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
那這樣過去沒有行車紀錄器的年代,肇逃都無法可管?

也許這件事情我放他過去也沒什麼太大的實質損失,但我實在好奇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否合理?
難道沒有行車紀錄器我就只能放任這些惡質的駕駛在外面到處逼車囂張嗎?

另外如果有朋友剛好有今早的行車紀錄影片也請麻煩私訊給我,感謝感謝
pttocean wrote:
不好意思,小弟因為不...(恕刪)


警察也是很無奈…
你人沒受傷不能告肇逃,毀損你也要有辦法舉證

惡意逼車也要看條子大大願不願意調監視器

其實交通的順暢是要靠各位用路人共同維持的

不是一句我沒有超速,就可以騎在馬路中間

然後把後面的車都擋住

當然你守法的騎車是很值得鼓勵的

但能不能多點同理心,看看前後左右有沒有因為你造成不便呢?
shan777 wrote:
你人沒受傷不能告肇逃...(恕刪)



所以肇逃只能針對人損的部分嗎?


該路段限速50,小弟已經騎超過55了,而且那邊是兩線道,隔壁線還有其他的用路人,這樣稱不上是什麼把大家擋在後面吧~
互相禮讓,有什麼困難嗎?
讓小黃過,不就得了。
就不會有什麼吃不吃的問題!
sam121390 wrote:
互相禮讓,有什麼困難...(恕刪)

互相禮讓是建立在尊重與友善的狀況
逼人家那一刻起,門都沒有啊~

講難聽一點,看機車好欺負才這樣
如果前面是高級進口車,還敢這樣。

說個笑話...職業駕駛...
sam121390 wrote:
互相禮讓,有什麼困難...(恕刪)



禮讓是沒什麼困難的呀,但是他沒有禮,只要我讓,這樣可能就有點困難了。
說實話你要讓他. 因為再過一分鐘他也是在下一個路口等你而已.何必用自己的身體去測試人家的耐性呢?
Johnnylo94081 wrote:
說實話你要讓他. 因...(恕刪)



哈哈,也是啦
不過經歷事情小弟實在是感到無奈。
如果警察說的屬實,我看以後小擦撞如果沒什麼實質損害,對方又沒行車記錄器的話,大家都直接拍拍屁股走人就好。


反正毀損是告訴乃論,如果金額很小對方幾乎不可能為了這個打官司,要調閱監視錄影器也不能調,待在那邊等警察才是傻瓜~就算我蛇行逼車,威脅嗆聲,沒錄影就無敵,找警察也沒用。
如果當時你的前方沒有車

盡量不要與隔壁車道的車輛併行

這樣會造成後方來車無法超車


今天小黃會不爽的點應該是前面沒車

你隔壁是一台汽車,他覺得是你擋住了他超車

你騎機車又不發揮優勢擺脫車陣


那一段市民照相也就那兩支,50跟30的

閃過之後適時提高車速吧

或是你改騎忠孝東,那裏三線道

不過車速都接近100,你只騎50可能還是會被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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