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速公路內線超車道問題,日本人的對策之一,高公局做不到?

台灣的駕訓,考照,違規取締 乃至不合適駕駛淘汰...
這些制度都年久失修.

其實很多事情就是需要年年檢討,隨時代改變.
而且最好不要有太多模糊空間.
可是台灣是人治國家不是法治國家, 一切以選票為主, 要去改變這個狀態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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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
問題是台灣只有南部路段才有可能內線讓大家超車吧

北部 高速公路根本像市區一樣走走停停

如何空出內線讓大家超車?
台灣人真的不愛走路(或是犯賤?)、我停車如果附近沒有停車位、我可以停在差不多1000公尺遠再走路過來、而大部分的人都是併排違停。
chang2520 wrote:
我在那邊也說過
不是禁制標誌就沒有強制力
搞錯種類是我的錯,不過標誌種類不一樣效力就不一樣也講過好幾次了
嘛,這個就先放一邊吧


補助標誌具有法律意義。

chang2520 wrote:
不然只要有這些東西在,你們是說服不了另一派的
只是提高道路使用率似乎是高公局&國道警察的至上命題,要他們空出一個車道專用好像還蠻難的
話說,現在才發覺我跑來跟你們辨論幹麻阿....
在內車道這個問題上,小弟心情上跟你們是同一邊的說.


你有點跟不上進度唷
已經有很多人,終於看懂+想通囉,
(除了某一位啦...太強大了...)

管字第1010016938號是101年發的函,

我說服不了的是斷章取義加上選擇性讀取的高人,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過不得持續行駛",
我跟H大大的論敘是不一樣的,
但他的論點並沒有對我的論點不利,
(除了例外那點他有點誤解,且尚未去佐證外...)

法條這樣寫是明列"主要"與"次要"功能
"建議是對的",
(主管機關的建議怎麼可能是錯的,是錯的早就被司法院或監察院盯上了)

就好像消防單位建議你不要把易燃物放置熱源火源附近一樣,
不聽?好吧,可以不聽,
就他比主管機關還大囉

我也知道你先前並不是合理行駛派,
但你跳過去幫他們說"只是警告標誌",
我當然要指證,
sendakgg wrote:
問題是台灣只有南部...(恕刪)


那是交通壅塞,
法規明敘交通壅塞車道不受速率and功能限制,

論點是在台灣人真的有一上交流道不管多空曠,
都會先去內側再說(因為便利),甚至不管條件,與立法目的,
這種行為絕對是加速交通壅塞,

如果行車靠右確實,
相較不會加快交通壅塞的形成速度,

但台灣就是做不到,
因為但書已經被擴張解釋到外太空去了,

http://www.gegugu.com/2016/08/31/8219.html
美國高速公路死亡率為何比德國高?
katana057 wrote:
補助標誌具有法律意...(恕刪)


嗯,小弟還是先閉嘴一陣子好了.
最近好像都詞不達義的感覺^^"

小宸宇 wrote:
爭什麼爭?學什麼學...(恕刪)


在台中常常看到為了闖紅燈還會大按喇叭跟閃遠燈的駕駛, 臉皮實在有夠厚。

台灣國道我已經習慣右側超車, 有時候內線車突然讓出來反而我還嚇一跳
phatcat wrote:
在台中常常看到為了闖紅燈還會大按喇叭跟閃遠燈的駕駛, 臉皮實在有夠厚。
台灣國道我已經習慣右側超車, 有時候內線車突然讓出來反而我還嚇一跳


在大陸每個路口紅燈都會這樣,
車多時,每分鐘都一定有喇叭聲(甚至不間斷),
沒聽到,簡直要下紅雨了(去那邊出差過,不誇張),

拿紅燈來比喻並不適合

大陸"不禮讓"是常態的(整天卡來卡去,不誇張),
所以他們把"超車道"修法拿掉了,

我們台灣不用修法就已經有人自動無視了XD
到時無視者太多,
"超車道"這詞彙沒意義,
那就跟大陸一樣拿掉吧,
反正整體流量大於安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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