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速公路內線超車道問題,日本人的對策之一,高公局做不到?

01forever wrote:
日本人開車守規矩,...(恕刪)


不是很正確。

日本收費道路上法規80或70,但是超車道大多是110~140 km/h

比台灣更快!!

不過,在日本開車就是很有安全感,防禦性架駛可以降到很低。

最主要的原因當然不是不超速,而是超車道就是超車道,

你靠近前車,前車就一定讓道。不管你是用多少的車速靠近的。


另外在走行道路,就算你全程只開80,後面的人排在你後面,不管車道排再長,都不會有人閃你燈,

也不會有人按你喇叭,因為你是"守法"的~

而他們如果不想守速限,自然會切入追越車道來超車,超完車再切回走行車道。



這樣的良性規則,自然讓塞車的機率降到最低,所以安全距離的保持也很容易,

也不容易有前車緊急煞車的情況。

所以,開起來真的很好開。


以上重點放在以”理”為本發自內心的守”規距”,才能有這種境界。

雖說日本的禮作的非常足夠(但很多也都是表面),但就是表面也好,畢竟就是嚴格守規距。

這在本位主義(拿民主、拿自由權來當藉口)的台灣,難如登天。


先天不足,那就要後天加強,偏偏法規又不嚴也罰不重,自然就作不到日本的境界了。

日本的規距來自:先天 + 後天
新加坡的規距來自:後天

有後天,原則上就一定可以成功,有先天只是更好而以。



題外話,不知是不是日幣下跌,去日本玩加有自駕過的人變多的關係,最近在台灣開高速公路發現學日本人開車方式的機率有變多
的情形。(我本人是後面有車上來,走行車道沒車,我一定主動讓出)
kingkins wrote:
不是很正確。日本收...(恕刪)


那邊塞車,
安全車距也自然維持比台灣長,

台灣塞車時都貼得緊緊的XD,
因為一有空隙就有人來卡位了

你的題外話,
是世代觀念差異的影響,
"資訊更流通",
觀念水平自然會進步,

超車道"兼"快車道,
目的是為了提高流量,
如同美國某些州,
但他們行車靠右確實,甚至有些州規定,
行駛超車道,只要車速"較慢",
即使是最高速也得禮讓後車,
不禮讓得罰(最高速也罰喔)。

當然有便宜可以檢(行駛於內側相對便利),
一定自然會有人將但書擴張解釋,

但書係屬例外法,得從嚴解釋,不得擴張解釋,類推解釋,
且立法程序與技術 第178頁 明文說明[但......得],
為附加補充性質之但書,並非前段原則規定之例外。
我相信,如果開放民眾檢舉的話,一定會有效的

但是就是民眾檢舉舉証這種佔用超車道的,通常100%會被打槍

chang2520 wrote:
內車道旁那個黃底黑字的是警告標誌,不是禁制標誌的話沒有強制力的
所以不能拿那個標誌當依據說誰誰誰未按標誌行駛
要依其他的法條的話一般人檢舉幾乎都沒有證據能力(車速資料基本上都不採信的關係)

問題在高公局就是認定最高速就是可以開內車道.
在高公局改變認知之前,內車道只能超車的派系是得不到高公局的支持的.


並不是黃底喔,
橙色:表示施工、養護或交通受阻之警告,用於施工標誌或其他輔助標誌之底色。

所以並不警告標誌,而是補助標誌。
法規之適用, 應視該法之構成要件, 是否涵攝"法律事實"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60 條第二項第三款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本章各條無處罰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車道,是道路之通行區分,法律分配那些車去走那一個車道,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這是路權規定,分配超車者去行駛超車道,指示那些車去走內側車道!
定速行駛是行車,並非超車, 行車如何能使用"超車道"?

若無路權觀念, 自然不知道這是一種分配/排序/指定車道的指示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就是標誌 ,並非無設置者, "最高速限行駛"不是標誌
自然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

○○車道,是道路之通行區分,法律分配那些車去走那一個車道,這是路權規定
非超車行駛超車道, 是違反路權的違規 (若無路權觀念, 自然也不會自覺是違反路權)

"非超車行駛超車道(=內側車道)",違規事實適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第1項第三款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日本關越自動車道

上方寫有追越車線(漢字)(用來超車的超車道) , 走行車線(行車的車道), 標示的很清楚


請注意, 日本車道有實線+ 虛線
日本的道路不是用Botts' dots " 隔道堤" "車道屏"
類似美國的 Rumble strips 或 sleeper lines 再加上塗漆
http://en.wikipedia.org/wiki/Rumble_strip
機械式 + 非機械式的地面塗漆 組合而成


看起來沒什麼 ? 如果車輪壓在白虛線之內,一點問題都沒有
但是車輪如果壓上白色虛線 , 車輪會振動, 那表示, -→ 車輛偏移中線了

在東京都內的首都高都心環狀線上, 轉彎的地方就有很多, 一開始不知道, 奇怪車輪怎麼會振動,因為都會區易塞車,停住不動時仔細一看, 白線上有刻痕,不仔細看不出來, 偏移壓到白虛線,就會造成車輪振動.


車輪振動.


就如同上面, 路上為了防滑,大轉彎地面都有刻痕,還有些路段還塗成紅色 .

日本人不是只有守法, 他們會讓

有一個讓我非常感動的例子
有一次,我要由輕井澤驛(車站), 開車往輕井澤病院 , 在這個方向,輕井澤病院是在路的右邊,可是日本是開左邊的, 所以我到了這個路口,雖然是右轉,但是和在台灣左轉一樣, 必須先停下來等,讓對向的直行車先行.

可是這裏是雙向道而已.(總共只有二個車道)
當我停下來時,排在我後面的直行車也必須等, 結果我後面大排長龍.(可是大家都乖乖排隊, 沒人按喇叭, 或走路肩亂鑽)

可是對向的車子也很多,開過去10幾台車之後,車龍也還沒走完.

我閃著右轉燈正在等待,沒想到,對向那一排直行車當中,居然有一台車停了下來,並示意讓我先右轉.

我轉過去之後, 排在我後面,那整排直行車就能通過了.

對向這台停下來的車,他是直行車,有優先路權可以通過,我一定要讓,
可是他停下來,居然讓我先右轉, 他一定有看到我後面排了長龍,為了不讓對向車流阻塞,他讓了.

我無法想像, 同樣得情況發生在台灣.
要想左轉 ? 除非對向直行車走光. 不可能有人會停下來讓你先過的.

能說什麼呢? 這是一個進步的國家 , 駕駛人的水準很高.

我贊成在地面上寫超車道,那些牌子根本起不了作用,大部分的人視野焦點都放在前車動態上或地面上,透過地面標示直覺式的提醒有加分作用。
太厲害了,可以找出這多佐證
開這棟樓,是因為要嚴格執法等有許多困難,但是簡單的事如果相關單位做看看,或許可以慢慢進步
herblee wrote:
法規之適用, 應視...(恕刪)
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
chang2520 wrote:
阿~~
沒有注意到底色的問題...
感謝指正

話說,不管拿什麼當論述的依據,只要國公局的見解不是這樣的話.講再多都沒多大的作用
國道警察明講了內車道最高速限就是可以一路開到底阿....


以前就寄訊息,
對你說過並不是"警告標誌"了,
(並不想這樣做,但因為那樓被唯讀)

說可以一路開到底沒錯,
但沒有說可以一路開到底就不為超車道,
甚至建議讓離。
hockeygene wrote:
在01這版看了很多,...(恕刪)

現在有彩色柏油可以鋪,因為台灣很多文盲看不懂中文,說啥教育普及,跟本是假的,

鋪成別種顏色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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