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9213590 wrote:
我是覺得有這時間去搞(恕刪)
應該要先修法,保持內側車道為「超車道」的專用性,除非中線壅塞至時速60以下,內線不得作為一般車道行駛,目前內線車道根本失去了超車道的功能,看一堆快車不斷左右切換車道超車,這樣對於行車安全性是加分還是扣分?
更何況,「維持最高速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根本是脫褲子放屁,沒有必要。如果中線低於最高速,以最高速行駛於內線實際上就是在超車;如果中線行駛於最高速限,那不超車的話,維持在中線就可以達到「維持最高速持續行駛」了,進到內線的必要性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