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idogs wrote:交通事故肇事主因佔比最大的不是超速 ??? 是喔這種說法真的是害死人!!! 繼續飆啊 奇怪耶!怎麼一堆人那麼愛斷章取義、偷換概念啊?這是交通部路政司統計的結果,警政署統計各年度交通事故原因所做的警政統計通報也有,112年度目前為止肇事原因第一位機車為未注意車前狀況、小型車為其他未依規定讓車,又不是為隨便說說。什麼叫做"這種說法真的是害死人"?這樣就要說是鼓勵飆車?那你去跟路政司或警政署抗議啊!
這個喔,我非常有印象,因為每逢有空會去屏科大校園走走與買牛奶,以前還有醬油冰淇淋,入校區車子就停體育館那裏,校區道路設計確實有問題,要嘛入彎前設立減速丘,安全減速後入彎道,哪有人入彎道後立馬遇到減速丘,要嘛機車維持速度騰空飛起來,要嘛急煞減速雷田,這明顯道路設計不良。校園確實該減速慢行,維護學生安全,校區限速20-30比較恰當,屏科大應改檢討一下道路規劃,加上現在科技應改可以彌補這塊,攝影機偵測移動速度,對違規學生與教職實施罰款或記點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