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自己結婚,都是自己出錢出力籌備。
偶而想想,還是有些辛酸。
兒子收入與全體受僱員工比較約前10%的末段再多一點
現在要結婚了
起家厝在台北市,30多年老房子,約40坪就給兒子當新房。
太座一輛國產車,6年車齡、3萬公里,讓兒子接手。
由於親友不多,再加疫情關係,
已先告知只邀親、不邀友,人數非常有限。
所以辦宴規模,全憑新人自行評估。
兒子也沒說需要幫忙什麼
但感覺好像沒幫到什麼忙
是不是我疏漏了什麼?
根據內政部戶政司人口統計顯示,台灣30歲以上的單身人口已超過600萬人,而且「晚婚不生」情形日益嚴重,衛生署界定高齡產婦是年滿34歲的受孕的婦女。
現在社會講究男女平等,但事實上有多少對兒女在談婚論嫁時,因為女方要彩禮錢過多而分手的?
單身女性人口已高於單身男性60萬人,女性對男性的經濟實力要求是第一考慮要素,加上要求男性外貌、學歷、文化素養、思想品質等綜合素質的考量,如果結婚會拉低自己的生活質量,大部分女性還是會選擇單身。
結婚這種事應該是看個人想法和家庭的習慣,婚禮本來就是新人的事,是小倆口結婚不是爸媽結婚,雙方父母只是受邀去觀禮祝福的重要嘉賓,自然沒有出錢的必要。長輩若願意主動幫年輕人一把,當然很感恩,兒女不該將父母買單視為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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