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責任分不開,心真的好累。

又是同一天註冊、同一天發文,接著消失了的文



我回應那天,是因為查資料好累,沒看清楚又是這類文

愈來愈討厭這一版

55313 wrote:
交往前已單身了兩三年,覺得自己準備好面對下一段感情後決定追求。(女方交過20幾個男朋友,離婚一次,華僑)

交往一個月後就同居了,發現對方很黏時其實有點不太習慣,但自己本身也不太會表達所以一直以來都有點小摩擦。

因為工作原因兩個人一起回到台灣打拼,但我真的不喜歡一整天跟女朋友黏在一起,對方是如果沒有在身邊就會不吃飯,如果我跟其他女生熟了就會憂鬱症,一直以來都說我沒給安全感,但我真的不喜歡交往就好像已經結婚般的生活,完全沒有獨立自己的空間或是喘息。

女方跟我回到台灣工作我感覺要照顧好對方,一方面我也不會表達不夠果斷表達自己的想法。

於是我劈腿了,劈腿就是錯的也是最糟糕的方式。

在那之後無盡的愧疚席捲上來,我告訴自己要好好的彌補,但在那之後的生活像地獄一樣,不能想陪家人就去陪家人,不能隨便出門,所有的社群軟體要監控,工作遇到女同事要避開等等,持續了半年每週一小吵一月一大吵,一吵就是3.4小時起跳,我還要工作沒有那麼多的心力放在感情上,我會說氣話女方會開始哭就哭兩小時以上(嚴重時會攻擊我或拿頭撞牆)

過了一年,在台灣工作了這段時間也沒存到任何錢,我家裡還有爸爸媽媽要照顧,工作上也忙碌到回家就累癱,感情這個東西我真的怕了,在我看來女方的世界除了愛情什麼都沒有,我已經不知道什麼是健康的交往跟相處,感覺一切都是要負責任。

感情綁架嗎?感覺女方沒做錯什麼呀,每次吵架都是我態度不好,都是我的問題吧?
生活上大大小小的壓力都是我在扛,背後還有家庭責任跟工作。
女方一年來就是躺在床上,醒了餓了就吃飯,然後說我毀了她的人生,要我負責任。沒有辦法好好工作都是我害的,沒動力做任何事情都是因為我。

我已經分不清了,也不會處理。

但有一件事情我知道這不是我喜歡的生活,我也不快樂,我也不愛她了。

求第三方角度建議我該怎麼處理。
...(恕刪)


女生沒上班嗎 ?

bond_007 wrote:
妳在網路公開宣揚,...(恕刪)

到底有誰該(能)爲別人的人生負責呢?
我兒子現在14歲,明年要會考,我只跟他說自己想清楚要唸什麼.
他要爲他自己的選擇負責,為他自己人生的第一次大考負責.
當初我要結婚,我爸媽也是説老公你自己選的,以後好壞都要自己負責.
如果一個女人東挑西撿就只找了個沒心沒肺的男人,
那她也該爲自己的選擇負責,不是嗎?
還有,女人不是只能依附在男人底下生活,自己也能有工作.
就像某樓說的,女人有需要把自己過的跟隻寄生蟲一樣嗎
想問你你很愛她嗎?如果是請繼續陪在她身邊,教育她引導她走出來,不然我覺得你劈腿了,其實已經造成彼此信任破滅,除非另一半願意會接受這部分,跟你重新來過,否則我會覺得放生也許是比較好的選擇。
你是腦子進水了吧,如此公主一哭二鬧三上吊
趕緊撤了吧20幾個男朋友還離過一次婚,媽啊香爐你都敢插,到底是身材很好讓你找不到第二個了嗎
直接放手放手放手,自己還有大好人生,看到我拳頭都硬了
大隻女 wrote:
到底有誰該(能)爲別人的人生負責呢?
我兒子現在14歲,明年要會考,我只跟他說自己想清楚要唸什麼.
他要爲他自己的選擇負責,為他自己人生的第一次大考負責.
當初我要結婚,我爸媽也是説老公你自己選的,以後好壞都要自己負責.
如果一個女人東挑西撿就只找了個沒心沒肺的男人,
那她也該爲自己的選擇負責,不是嗎?
還有,女人不是只能依附在男人底下生活,自己也能有工作.
就像某樓說的,女人有需要把自己過的跟隻寄生蟲一樣嗎幫不了你


妳只談為自己負責, 妳忽略為別人負責。
妳缺乏為別人負責的價值觀。


妳公開宣告的觀點是: 就算性交同居數十年(甚至女性從18歲到50歲停經), 男人只要想甩掉女人, 都可以不負責任地甩掉。

妳的觀點, 以好市多的退貨策略打比方:
好市多宣告試用三個月可退貨, 買一台電視試用三個月內可以退貨。
而應用妳的觀點的退貨策略則是:買一台電視, 就算用數十年後電視因老舊壞掉, 還是可以退貨。

我們除了對自己負責外, 還要對別人、甚至對動物負責。
例如: 妳生了小孩, 就有責任教養他。
男人耽誤女人多年的青春, 讓少女變老女找不到另一半; 或因性交多年讓女人從如天人的美貌變成人見人厭的恐龍, 男人就要負起照養這個女人的責任。

再例如: 以我的觀點, 將是養一隻小狗, 就應該負責照顧到死為止。
應用妳的觀點: 就可以小狗小時可愛時養, 小狗不可愛或老病時就可以不負責任地丟棄。

cling05 wrote:
支持別跟古人吵架了...(恕刪)

感謝你有聽懂我的意思
剛剛看了一位女網友的感嘆, 她說:

我想要牽了手就能結婚的愛情, 可惜活在上了床也沒有結果的年代。
其實也不用如此在意男方要不要負責,女方若真要男方負責肯定要男方娶他
但是顯然女方這邊也沒有很堅持,真的很想結婚的話男方不結早就被甩了

同居,基本上就是有風險的
明明就沒有結婚還要像夫妻一般生活,連那一點法律關係都沒有
又還沒像歐美那樣開放與尊重,能弄出一個伴侶法來
所以會演變成女生跟男生同居,男生如果玩玩就跑,女生其實挺吃虧的
青春一年一年過去,如果只是一年沒結果就換人,那交往過的人數會一直增加但條件會越來越差
所以我一向主張不要隨便跟人同居,除非真的想跟對方結婚,而對方也真的一起規劃未來


這棟樓最糟糕的就是這個樓主的心態
表兄弟眾多,又離過婚,這種事情不是一開始交往就該知道的嗎?
既然知道還要交往,那是在嫌棄啥? 因為想分手嘛! 所以拿過往情史出來說嘴
搞不好就是只想當眾多前男友當中的一個跟著玩玩而已,所以太黏才會變成問題
你需要的是能玩玩就結束、好吃不黏牙的女人
還鬼扯什麼愧疚感,你他媽真有愧疚感才不會想分手
難怪這世界會有這麼多男女糾紛啊~




看完後


只有一 個感覺



走的徹底

永不聯絡



55313 wrote:
交往前已單身了兩三...(恕刪)
潛水500年浮起來還是綠蛆一樣綠,白鳥一樣白,藍狗一樣藍!沒辦法改變甚麼只好繼續潛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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