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人小迷糊 wrote:
看樣子老人家說的一點...(恕刪)

現在要找肯和你一起打拼的另一伴越來越難找了
打拼的可能還有
一起背債的.....慢慢找吧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green-1898 wrote:
jovilu wrote:
引言:我和我老娘和老爹沒有往來了..所以也沒有孝親費...現在人都是這樣嗎????????恕刪)

我和我家人的事情與閣下何關??
再者我對他們仁至義盡,家中兄弟姐妹們也都和他們斷關係....
人不可能選擇自己的父母,但是總不可能讓自己的家庭跟者一起進入揹債地獄...(恕刪)


哇~全部兄弟姐妹都跟您父母斷絕關係了?請問您父母是犯了啥滔天大罪嗎....罪不致死吧?
這樣兩老沒人照顧,年紀大了不就等死....加上聽到您說父母有揹債,是因為父母欠人家錢,兄弟姐妹們不想被拖累....就全部脫離關係嗎??再怎麼說,父母也是生育,撫養你們長大的人,幫他們留條生路吧,兩位老人家此刻應該很難過吧,被自己的子女給遺棄的感覺實在是不敢想像.....小弟沒有權管您的家務事,只是看到這篇文章有點訝異,醫療業的女性應該是屬於高知識份子,加上您的文筆也不錯,實在是不敢想像是會做出拋棄父母這檔事的人........
以小妹的例子吧
小妹結婚二年多
婚前就知道先生家的情形
先生是獨子
我有一個小姑
慶幸的是公婆都會自行料理所有的一切
也不用照顧到小姑的鎖事
我們也不用拿錢回去
居住的部份是一人一層樓
公婆小姑住三樓
我們小倆口住四樓
各個各的生活
沒有打擾到任何一方
也無需我煮三餐
什麼都不用
所以
小妹覺得
其實只要婚前協調好
婚後好好適應即可
可能是小妹我比較幸運吧
請有經驗的大大可以分享一下
關於婚後的2人生活
結婚後2人的錢財該如何管理
對方是單親家族.婚後2家人的老人津貼
2人的保險...等等
有小孩後的花費??
可以給小第一些指教謝謝
========================

我和我先生二個 人的薪資加起來一個月約10萬

沒有車貸和實質的房貸

因為當初有說好
我的薪資(帳戶)不要動用, 當作存錢~~
除非有什麼大筆需要花費的, 就用那個帳戶
(前不久繳了三個月大兒子的保險)

但是這樣變成我要花錢都要跟老公拿~~

拿到後來我都覺得很不好意思

跟老公說... 我們錢分開管好了
(這樣我想買什麼就可以買什麼)

老公堅持不要, 叫我不要動我的帳戶~~

每個月會拿2.5萬給公婆(算是房貸和照顧寶寶的費用)
其他所有花費都是老公支出(包含我的信用卡帳單~~)

給你參考嚕~~
小弟夫妻倆人總收入約7萬出頭.每月皆會匯出所得80%至所謂的"公積金".
是一個額外開戶的帳戶.是我的名字.家用雜支繁多不提.僅說明各自剩餘的20%使用範圍.
20%收入是零用錢.所謂零用為吃飯(早+中).抽菸.喝酒等非兩人必要之開支所支用.
但因兩人同工作地點.故交通費(油錢)屬共同支付部份.不在個人零用範圍.
想多花?可以跟老婆借.只要老婆肯幫你餓肚子...哈哈..但公基金就是不准動.
抽菸不夠?....自己去找煙屁股吧!!
ETHAN0107 wrote:
哇~全部兄弟姐妹都跟...(恕刪)



他們兩老現在才5X歲..從年輕就沒有在正常工作....
等到他們沒有謀生能力,兄弟姐妹大家自然會幫他們租房子,每個月定期匯錢給他們
還有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會養自己的小孩...我們兄弟姐妹是我阿姨帶大的
ETHAN0107 wrote:
哇~全部兄弟姐妹都跟...(恕刪)


版面在談婚後生活
你在管人家跟父母的家務事...
現在人家出來說明了,你爽了嗎?
你以為每個人都可以遇到好的父母喔!
有幸福美滿的家庭誰不想要!
在哪邊扯東扯西有比較強嗎?
你不知道這種家務事是提一次傷心一次的嗎!?

ETHAN0107 wrote:
哇~全部兄弟姐妹都跟您父母斷絕關係了?請問您父母是犯了啥滔天大罪嗎....罪不致死吧?
這樣兩老沒人照顧,年紀大了不就等死....加上聽到您說父母有揹債,是因為父母欠人家錢,兄弟姐妹們不想被拖累....就全部脫離關係嗎??再怎麼說,父母也是生育,撫養你們長大的人,幫他們留條生路吧,兩位老人家此刻應該很難過吧,被自己的子女給遺棄的感覺實在是不敢想像.....小弟沒有權管您的家務事,只是看到這篇文章有點訝異,醫療業的女性應該是屬於高知識份子,加上您的文筆也不錯,實在是不敢想像是會做出拋棄父母這檔事的人........


ETHAN0107兄~~覺得你離題啦...
這個跟本篇不相干的事...還是不要在這裡說吧..
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不是外人能理解的,
我想大家還是先顧好自己吧~

回到正題:
很多人回覆的答案,都可以參考啊~
我未婚,我覺得最好是婚前就談好,
我是會兩人各自管理各自薪水,固定撥出幾%來當公基金,
像是一些日常花費用,如果要買超過一定金額的東西,
先跟對方討論,看看是否為必需品及急迫性很高的東西,
一切都是要雙方有個共識比較好。
建議是分開財產制會比較好,當然如果你很愛對方,那就共同吧~
Varseno wrote:
建議是分開財產制會比較好,當然如果你很愛對方,那就共同吧~


聼起來怪怪的。

如果沒有很愛對方,爲什麽要結婚?

如果婚前雙方家庭背景以及個人財務狀況有點複雜或有極端的出入,那我同意財產分開制。

"....親愛的,我決定我們應該財產分開制,因爲我沒有很愛你喲..." 這種話若說出來,婚姻能維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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