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痛的動物急診就醫經驗-務必慎選動物醫院in 桃園中壢-磨鼻子動物醫院

醫生法規 有所謂要告知治療 處置 用藥 預後情形 不良反應 並對危急情況 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
但獸醫法規沒有啊
所以樓主 獸醫在法理中並沒有錯 只是在情理中沒有讓當事人產生信賴感 所以以後對醫師無法有信賴感 就換一家吧 只有這樣才能安心
Hihai666 wrote:
醫生法規 有所謂要...(恕刪)


又是該死沒規定的獸醫法。 所以你們就可以無法無天嗎?
就是台灣只有人醫法,而沒規定你們的獸醫法。
當人醫要遵守人醫法,憑甚麼你們沒有獸醫法,就能點滴共用,感控觀念不懂嗎??
憑甚麼人醫要面對醫療責任, 而你們一句沒有獸醫法規,就能避責。

另外樓主看了您的事,我建議您直接到政府的消費者保護網申訴
請求要回對方要您支付的錢。和你該有的權益
畢竟他們違背了你的意思。



我很同意樓主,也能深感樓主的的心情,
我本身也曾是護理人員。我能同理身為她的感受。
今年8月,我的愛貓在高雄恩澤動物醫院,他本來是隻健康的貓。
卻被高雄動物恩澤醫院因麻醉而導致急性腎衰,然後又他們延誤治療而導致變成慢性腎衰。
如果我不是還要照顧我的病貓。 我也一定各大網站和我自己的BLOG的PO。 沒有想要逼死誰。
而是我們想公布可惡的獸醫院。

我的故事也有PO在爆料公社。 但我暫時無法把他完整組織,無法完整說明。

今年8月我健康的貓在恩澤被拔牙拔到腎衰竭。
今年9月我的狗因為耳血腫於另一家,簡單的手術。 2天後也死於on table
我的故事還無法完整寫出, 因為我還對恩澤獸醫院提起民事訴訟,原因連道歉都說不出來。第一原因沒有緊急施救。
導致急性腎衰變慢性第三期慢性腎衰。


在失去狗的悲傷,要照顧慢性腎衰第3期的腎貓,還要跟恩澤動物醫院民事訴訟。我暫時無心把所有的事情完整寫出來。

在我有空時,我一定會擠出來文章。

也請有跟我們有深同感受的受害毛家長, 一起出來,要求政府訂立獸醫法規。
保護我們的毛小孩,對我們來說,他們是我的小孩。
而不是因為沒那該死的獸醫法,沒有規範獸醫的獸醫法,讓更多人遭受到和我們一樣痛失小孩。





Hokusai2018 wrote:
事後,我貼文在他們fb...(恕刪)


樓主我也跟你遇到一樣的事。
高雄恩澤動物院也把FB的評價刪除,名字也消失於Google地圖中了,但街景照明明有該醫院。
而那個高雄忠信獸醫院和高雄心心動物醫院的理事長,原本評價也爆爛,也消失於Google地圖
想要找動物醫院,先到Google收尋一下是否存在於Google 地圖吧! 不存在的你可以直接跳過。
連去都不要去了。

以下暫時事我的故事,還未交代得很清楚

他在107年8月6號到高雄恩澤動物醫院看牙齒,醫生建議拔牙。當日血檢完畢醫生說一切正常,隔日8月7日進行麻醉拔牙和洗牙。但當天回家之後,當晚我家的貓就倒下了,呼吸非常急促,整隻貓腫得非常大。明顯是麻醉後併發症。 8月8號,8月9號,我共回診4次。過程醫院竟然共用點滴,將剩下的點滴打到我家的貓皮下。該過程,我當場有點嚇到,為了救我家的貓,我忍了下來。2天回診4次,醫院沒有給任何診斷,只讓無助的我到處求救。 打電話問朋友該怎麼辦,朋友說如果我是你,我會立刻抱著他換醫院。 聽從了朋友的建議,8月9號當晚換了醫院,所有的診斷,治療重頭開始, 最後發現急性腎衰竭,貓救回來了,他已由急性腎衰變為慢性腎衰。

恩澤動物醫院,我想問你的是,不管你是否有無麻醉醫療疏失。但你們真的看不出來他是麻醉後併發症嗎?? 你們竟然僅用聽診器,來告訴我他怎麼樣他怎麼樣,還把用剩的點滴打到他身上。 關於共用點滴的部分,我打電話詢問了動保處,農委會,他們只能說關於共用點滴部分,他們只能規勸醫生道德問題,卻無立法不可共用點滴(人有立法不可共用點滴)。在醫院時都有教醫生道德上不能共用點滴。 所以在道德上你們就有問題,一瓶點滴$30元,只打了200c.c,但你們收取的是$200,不含看診費。 難到你們真的不知道感染控制的觀念嗎?? (另外為了查詢你們的負責人是誰, 還發現你們有販賣處方籤飼料,動物保養品,你們卻沒有營業登記,我不知道你們去補營業登記了沒啦!)
質詢農委會,農委會跟我說,他們答應我會盡快促進立法, 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

整個事件我通報了動保,消保。你們給了我一張和解書。但,最後你們竟然使用欺騙的手法約我出去談調解。

你跟我說高雄獸醫公會排程,要了解我們這一件案子,竟然是約在一般的咖啡廳。很好,有鬼。如附圖

打電話去質詢動保,為什麼高雄獸醫公會理事長已拿到你們調閱的醫療過程,動保跟我說他們的調閱的醫療過程除了在動保裡面招開調解會那天會以電腦或投影片的方式撥放,任何人都無法取得醫療過程。可是當我詢問完,動保竟然通知獸醫公會理事長,說我打電話去詢問囉。

調解當天,我超超超後悔,我還是太心軟了,明知道有鬼,本來是要告訴他們過程我要錄音的。 但我還是太相信人性了。 那天我得到是算是恐嚇和威脅吧!
當天高雄忠信動物醫院的高雄獸醫公會理事長,和心心動物醫院的高雄獸醫理事最後跟我講的是,4萬元你接不接受和解,你若不接受和解,就直接走法院吧! 我能告訴你,你到那都是遇到我們兩個出來判斷醫療過程。言下之意就是沒有甚麼公平的判斷。
然後恩澤動物醫院負責人說,你知道我爸爸被車撞,對方脫產。我們一毛都沒拿到嗎?? 言下之意你告訴我,我應該要害怕你脫產,然後半毛都沒有。 然後2位獸醫公會的理事長和理事說,走法院吧! 他們不會去動保的調解庭的,也不用去。

然後我又打電話告知動保這件事,動保跟我說,沒辦法一般醫療調解都是獸醫公會理事長在指派人員的。

寵物醫療糾紛,如何處理,通知動保,消保。
最後第二張圖: 至於一些飼主擔心的「醫醫相護」、做不到公道的問題,華大偉也表示,依他客觀觀察,獸醫師公會代表往往能提出臨床的專業見解,甚至指出醫療手法有問題,是能秉公處理的。

結果呢??獸醫公會代表私下約我出去恐嚇協調。秉公處理??

恩澤動物醫院本來上面是有評價的,昨天我留下壞評價,將這件事打在評價上,他們迅速把評價整個拿除了。

心心動物醫院的獸醫理事說,我們只有處理過死掉的寵物糾紛啦! 沒處理過活的。 這個我知道你想告訴我甚麼? 死掉比較好賠,就跟卡車司機一樣,既然都撞到了,那就輾死吧! 輾死比較好賠。在寵物醫療糾紛中,他們被視為財產的一部分,他們不算是個生命體,他們被只被視為物體。
llkkppoo100 wrote:
我怎有惱羞成怒 狗...(恕刪)



你知道有的醫師就算有獸醫師執照,也不見得每科都懂,你知道嗎?
從狗狗入急診到死亡出院,
你知道醫生都完全沒有給過任何治療,
除了O2是我要求的,其餘只上點滴,(L/R+B12+B-complex)就沒了...
妳認為這些營養點滴:可以改善他的心跳快/呼吸喘/血壓掉/休克的臨床症狀嗎?
就讓狗狗在那裏等死!

就這樣子讓他心跳快/呼吸喘/呼吸型態改變/呼吸姿勢改變/血壓掉/休克,
你認為這是合格獸醫->領有國考執照的獸醫->該有的醫療行為?

不如說:我就是被這張合格的獸醫師國考給矇眼,
就是衝著妳有這張獸醫師國考執照,就是衝著妳是24H 的AH.
我才將毛孩生命交給妳-林喬茵!!但這整個醫療過程呢?

在CPR之前妳做了甚麼處置?在凌晨3點多我離開,妳都還沒給藥治療!
甚至他死了妳都沒治療!

急救CPR?請問:毛孩走了多久妳們才發現的?
妳的Ambu有接上O2嗎?
為什麼急救時妳們完全沒有裝置量血壓 BP monitor?也沒有監測血氧濃度Oximeter?

在我凌晨3點多離開前:我還詢問院內是否有生理監測器(監測心跳/呼吸/血壓/血氧)?妳告知我:沒有NO!

但是在CPR時這機器卻出現了?(妳從頭到尾都在騙我嗎?!)

當我早上7:10到院時.毛孩整個牙齦/舌頭都是"極度蒼白的",早已脫肛.瞳孔放大.尿失禁-->已經走了很久...
也就是"已經缺氧非常非常久了"!
這是妳們標準的CPR流程?演給我看的?

當時我沒提醒妳是因為妳趕著8:30下班!
我氾濫的同理心:同理妳快下班了!所以我沒報警/所以我沒調監視器/所以我沒在那裏跟妳鬧,
我甚至還好好口氣的哭著.哽咽對妳說:有甚麼事情是可以溝通的...可是...可是妳不要這樣甚麼都不治療.
妳就這樣一直讓他心跳跳很快.心跳150幾的跳.....就這樣讓他喘...呼吸喘到35-40次.然後就這樣休克走了...
然後我講完.妳對我說對不起...

因為毛孩最後一刻我不在身邊!
但我知道他不希望我在這裡跟妳鬧!他希望我快帶他回家...因為他是懂事的孩子!
所以,我選擇安靜地離開...
還有,妳對我們說:我要妳們現在就離開醫院!(妳是否還記得?妳當時這樣對我們飼主說話?)

有的獸醫積極想挽救生命,
有的獸醫卻拼命想做檢查為了賺錢,(管他抽完血還會不會活...?先賺這抽血費用再說!若死了.還可再賺一筆1千元急救費!)
你說呢?

我必須再次重申: 生命的價值,不分年齡/性別/物種.

林喬茵醫師:妳.有沒有盡力?妳自己心裡最清楚!

在生命徵象不穩定狀況下,妳覺得應該要先抽血+腹部echo為先?

還是先穩定生命徵象/先讓毛孩活下來,其餘檢查再說?

我為我每篇回文/留言:負法律責任!

林喬茵醫師:若妳認為:我所言任何一字一句,有不實指控/有虛擬/有杜撰,

妳可以對我提告!

****如果我知道妳是打算完全不採取醫療措施(不給藥治療),

我寧可把他轉院或是帶回去吸O2在我懷中死去,起碼最後一程我還參與其中,

也不要讓他在死前還讓你賺一筆抽血檢驗費,還讓他不舒服的作echo!因為他非常抗拒做ECHO!

可是妳卻連這也沒事先告訴我!就做了...然後就死了...

Hihai666 wrote:
醫生法規 有所謂要...(恕刪)



法規是死的!!臨床是活的!

但是該要有的醫德/同理心,是必要的!

良好的醫病關係是建立在:雙向溝通,而不是醫師想做甚麼就做甚麼!

都沒經過飼主同意!

(何況是在雙方達成共識:不再抽血,可是卻在飼主離開後,未經飼主同意,擅自做抽血的動作!用意為何?賺這3000元檢驗費?)

尤其又是身為醫療業!!

----------------------------------------------------

TO 林醫師:希望妳可以經由這次改善妳未來的臨床態度,因為妳的工作態度...真的太年輕...

我相信妳跟妳家人,都會上醫院看醫生吧!!

妳今天希望醫生怎麼對待妳,妳就怎麼對待毛孩跟飼主!(這是同理心)

而不是因為毛孩不會說話,就可無情對待!

這也是我工作的信念跟態度!

我做任何事之前都會事先跟個案/家屬解釋說明,因為那是一份尊重!!一份同理心!!(將心比心)而不是因為法規規定!

我相信.這絕不是第一個毛孩發生這樣的情況,因為飼主若不是也在醫療業,怎麼觀察到這些細微事項?

一般飼主,可能還誤以為:這醫生盡力了...盡力治療了...以為有上點滴,就是有給藥...

但我真的不希望還有下一個毛小孩!

jiang45 wrote:
看完你的文 我想你...(恕刪)


首先!謝謝妳的建議! 我聽進去了!相信妳若有自己的小孩/毛孩,妳也是會很愛很愛她的!
你若是愛她,你就會希望她幸福/快樂!

但是,我發此文並非抗議,也不是想要得到甚麼公道不公道的,更不是甚麼討拍文!
就是單純分享就醫經驗,
就是不希望有下一個毛孩,再次成為受害者!
毛孩不會說話,無法抗議,不懂這些,只能默默承受,
更不該成為斂財工具!

即使毛孩走了,心情雖難過,非常自責!
(自責送到這間AH,自責當時我應堅持己見:要留下來過夜陪伴他.觀察他的症狀.才得以及時處理)
我還是盡量理性的思緒來發此文,
以描述性的方式寫此文,
一件事情本來就有許多不同看法,如妳認為我偏執,但我已盡量以理性來寫文.
我也不會要求每個人,都認同,或不認同,
因為,唯有當妳自己遇到了,
妳才會知道->因為延誤治療而失去生命的那種痛!
我說再多也沒用...
Awu0226 wrote:
感覺樓主已經偏執的...(恕刪)


看妳回文:就知道妳不是醫療相關,
因為妳看不出醫療疏失/延誤治療的點,
所以我也就不再回應妳了!
因為我已經把點,用很白話文的方式 點出來,但是妳還是不知道問題在哪?

希望有天當妳遇到這種情形時,
妳再回頭想想: 這種因為:醫療疏失/延誤治療,而失去生命的那種痛!
妳就能感同身受,妳才會有同理心!
遇過就知!


chiashin wrote:
你自己寫癌末,脾臟...(恕刪)


癌末,脾臟破裂又不一定馬上會死!
妳知道很多癌末病人還是可以活很久吧?!

Hokusai2018 wrote:
有的獸醫積極想挽救生命,
有的獸醫卻拼命想做檢查為了賺錢,...(恕刪)


推這句話...

真的要替家裡的寶貝們慎選醫生
不是儀器多、每次做很多檢查就是好醫院
醫術固然重要,醫德一樣不能少
動物的醫療跟人類的醫療不一樣
不是任何狀況都是硬幹就能解決問題
很多情況必須考量到家長的感受
畢竟...動物不會說話
更不懂得大部分醫療行為的目的

很多獸醫師老早忘了(或根本不知道)當年的誓詞

「當我選擇獸醫學作為我一生的志業,並站在這神聖殿堂的此刻,我鄭重地宣誓,我將盡一切努力終身奉獻專業知識及技能,尊重動物生命、保護動物健康、解除動物痛苦,我將本諸我的良心、尊嚴、職業道德、以及專業倫理從事我的工作,並盡我的力量維護獸醫學的榮譽和高尚的傳統,基於以上理念,我鄭重地、自主地宣誓以上的約定。」

Hihai666 wrote:
醫生法規 有所謂要...(恕刪)


引言:醫生法規 有所謂要告知治療 處置 用藥 預後情形 不良反應 並對危急情況 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

但獸醫法規沒有啊!
所以樓主 獸醫在法理中並沒有錯
只是在情理中沒有讓當事人產生信賴感
所以以後對醫師無法有信賴感 就換一家吧 只有這樣才能安心

---------------樓友的意思是:因為法規並未規定,所以,獸醫可以如此任意擺爛不治療,繼續收費?
法規確實沒有規定要有醫德,但是基本的醫療觀念/醫德,要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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