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可以用,但旁邊那個座位不是非給使用哪個車位的人專屬的,任何人都可以優先使用!他有權利把車放在哪個位置,如果真怕車被偷,那請站在車旁邊,而不是把那個座位上的人趕走;不然是不是下次我只要多付出半票,就必定要保證我搭區間車一定要有位置坐?這是什麼鬼道理!文中已經說這是區間車,又不是對號車!那個車位充其量應該只能算優先使用權,並非專屬使用!要真的想專屬使用,請把你的車用車袋包起來,然後用全票幫它買對號車的座位票!阿嬤應該對他說:『歹謝,我的身體比你的車貴!』
星風邪宇 wrote:你一定沒買過兩鐵單...(恕刪) 我倒是覺得這是種過度解讀的荒謬道理,他賣的是停車位,但不代表停車位旁的位子就是騎士專屬,而且那個位子那麼大卻只能停一台車,怎麼看都是不良設計,試想如果設計一個掛勾,先把車子立起來掛上,車身在綁在旁邊的欄杆上,那一個位子至少可以停兩台車,還不會干擾到坐在旁邊的人跟走道。
瘦的狠 wrote:我倒是覺得這是種過度...(恕刪) 樓主的文章中並沒有説要了停車位旁邊的座位來坐而台鐵的那個"可以翻起來的座位"確實是規劃給單車停車不然怎麼其他座位都不能翻起來另外,我也認同設計不良但不能否定現行規劃就是如此
有幾點還需討論1.區間車並無固定位每個人都有使用座位的權利2.用車價來告誡他人別碰或戲謔別人不值這物件確實不值得推廣與宣揚就像把3c寄普通包裹3c價值當然會比較貴但普通包裹的運輸及服務水準也顯示在收費上若車主真的覺得車價值高也請包車或購買對號位置前往別忘了想要什麼服務請付出代價3.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需要的是互相尊重而不是打著"互相"之名要其他乘客偏向自己利益而做4.之前火車除乘客與隨身行李外其他物件均屬於貨物要用託運單車可購半票上車算是近年的便民服務大眾運輸工具主要還是以人為主不該無限延伸車票使用範圍
星風邪宇 wrote:你一定沒買過兩鐵單...(恕刪) 我有買過,而且會儘量不影響到其他乘客,台鐵是給自自行車方便如果有一天跟其他乘客起爭執,再被PO到爆料公社,一般民眾會站在哪邊?台鐵會不會改規定只能帶攜車袋上車?區間車不是對號車,除非放置單車的位置被乘客佔了否則樓主所說的那個位置如果有人先坐著,自行車騎士可以站著,沒資格要求其他人讓位
自己本身也騎公路車,身邊車友就是呈現雙峰曲線:1.超有錢又大氣,隨便一台公路車就30幾萬,而且爬坡平地還有好幾台輪流騎這種車友通常都很低調,車子刮傷就丟去全車重烤,不吭半聲2.沒錢又愛裝闊,裝高貴,10萬的車,說的像是會飛一樣,如同樓主描述的這種人,讓人瞧不起!單車本身買半票,就是單車有位置放,區間車大家都坐過,沒位子就乖乖站,沒有道理用這種爛手段逼別人讓坐!
車友們真的要自重!台鐵的這種班車是給車友方便,大家在享受這方便的同時,也請顧慮到其他乘客的觀感,不然哪一天,因為多數人的反彈而取消了這種「搭車權利」,大家就無法享受今日的便利了。記得在新蘇澳站上車的時候,一堆26擠滿車廂,有買車票又怎樣! 能夠進入車廂就很開心了! 一路上就是扶著車子,生怕碰到其他乘客!尊重別人是我們自己該有的態度! 別人是否尊重我使用那個位置,就看自己的造化!雖然不常使用兩鐵專車,但真心希望能夠有更多的兩鐵專車及更多的位置讓大家方便兩鐵的旅行,這樣的環境靠的是大家的善意堆砌起來的啊!互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