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為人 活在世上, 每天都有機率遇到意外風險,民眾願意花多少錢去降低風險,增加存活率,政府可以鼓勵 增加選擇性,但不要太過強制,很多人都是想花少一點錢,願意承擔高一點風險。在意安全的人,就不要騎機車,多花點錢買二手車也比機車安全,不要把安全性無限上綱,有多少錢買多少安全,講難聽一點,我們現在住的房子都承受不了六級以上地震,我們是不是都應該花個幾億去買能承受八級地震的房子,誰的命不值錢?誰不會遇到八級地震?問題是誰買得起呢?
豬的老哥 wrote:是把前煞車力道分到後煞車哦,如果後煞分到前煞,會出現一堆在轉彎時摔死的人...(恕刪) 建議你去騎過再來講這種話CBS一直都是後剎車的力道部分 分配給前剎本人RV250 天天騎山路,也沒摔過,已經11萬公里
xboy200 wrote:說到底台灣的車價已...(恕刪) 三年後,不裝=違規=罰錢。安全帽 罰 500 =>只傷自已。abs煞車不裝=和人相撞,造事責任加重。 沒裝罰錢,罰一次的錢就可以裝abs。以後應該會這樣修法吧。abs 算很普遍了,停車場一堆年輕人,就是愛買新摩托車,然後每台都有裝。依比例的話,10台有八台新的,好像都有裝。接著 摩托車 每個月都在修。該管管的是,現在的摩托車好像每一家都很容易壞。都像紙糊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