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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交易價值減損 要賣掉才能求償嗎?

事情是這樣 朋友的focus新車車價88.9w未滿3個月發生車禍,對方闖紅燈警察也開了一張闖紅燈的罰單給他,刑事庭也判決對方處3個月刑期可易科罰金,雖然對方有把車子 修好,但是變成事故車去給汽車工會鑑定只剩不到一半的殘值,跟對方求償減損的差額(我朋友是用2手車價70萬去計算,汽車工會鑑價剩45萬價差25萬,跟對方求償。

問題來了

1.請問有辦法跟對方求償嗎?還是復原就沒他的事了?(維修費用都是他的保險出的)

2.如果可以求償,車子一定要先賣掉才能跟對方求償?還是只要有汽車工會鑑價出來的憑單就可以?

3.有相關判例可以參考嗎?
文章關鍵字

好問題。。。 我也想知道?!

自己曾經也有過這經驗,也是出險修車而已!!!



有幫你修好就不錯了

還想求償折舊


川川川川 wrote:
事情是這樣 朋友的f...(恕刪)
50D + 24L II + 85L II + 580EX II
規定是要回復原狀,如果對方有回復原狀,何來價值減損?
對方有保險你就要去和他的保險公司求償.

要求償都可以求償,頂多就是法官覺得你來亂的.

1.要有實際售出事實,才能求償折價損失。
2.保險公司理賠時,可能也會提出您修車的零件折舊。
以上給您參考。
換個角色看,你是對方你會賠這一條嗎?

車禍上不是車損/傷害/代步車/營業損失,價值減損倒是比較少看到!如果價值損失沒要到,那是不是要變求償繼續開心理害怕的精神損失!

意外意外...願大家都行車平安!

川川川川 wrote:
事情是這樣 朋友的f...(恕刪)


依我的個人實務要要求這部分的損失~基本上是很難的~至少遇到的案子都是失敗的~只有一位直接跟肇事索賠~對方可能想大事化小~加減理賠給我的客戶~畢竟中古車的價格也沒有絕對的~如果對方是用保險幫您朋友修好~保險公司只有修復完整的義務~更不可能幫客戶賠給你朋友~!!真的要索賠要請你朋友直接跟對方談~拿得到就算好運了~!!
"朋友的focus新車車價88.9w未滿3個月發生車禍"
新車未滿三個月沒有保險理賠零件折價,
先不要和解,和解書都會要求"放棄其他請求權",
要直接向肇事者請求"中古車價減損"賠償/或要求依肇事前中古車價買回
備肇事前/後中古車鑑價單,算出差額,
1.警察局和解時列入和解條件
2.和解不成提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通常小額訴訟會先開調解庭,此時可再協商)
3.若協商不成再訴訟,但要有長期抗戰準備/半年
新車被撞財物損失本來就可求償,肇事者並非保險賠付後就可了事,只是求償費時,
"絕對支持合理求償"

pop88777 wrote:
有幫你修好就不錯了
...(恕刪)



還好對方也保險才得以修復,但今天我朋友他是新車才開沒3個月,換作是你看你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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