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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國道警遭高速撞死因定速巡航盲點無法偵測靜物?

分享一下個人使用ACC/AEB的經驗
AEB部分應該是分低速高速2套(像MAZDA官網就是寫明有2個系統: SCBS FOR 30KPH以下,SBS FOR 15~150 KPH)

高速這套會跟ACC綁在一起,運作的前提是要有抓到前面的車,所以才叫跟車系統。有抓到前車的情況下,如果距離縮短,那這套自動煞車系統就會做減速,以維持定距
低速(30 KPH)的煞停才有辦法偵測靜止車輛,原因就像前面說的高速如果要判斷靜止車輛會很容易誤煞

所以回到這個事故,VOLVO是用ACC高速行駛,這種情況下除非本來就跟著一台車,然後前車減速,那它就會跟著減速。或者是靠近警車時已經是低速狀態,那低速那套AEB才有辦法作動
EU-NCAP區分AEB City、AEB Inter‐Urban

依前車當下速度區分三種追撞模式
1. 追撞前方靜止車(Car‐to‐Car Rear Stationary, CCRs)
2. 追撞前方低速車(Car‐to‐Car Rear Moving, CCRm)
3. 追撞前方減速車(Car‐to‐Car Rear Braking, CCRb)

然後再依前後車橫向重疊-50%, -75%, 100%, 75%, 50%分五種情況


追撞前方靜止車項目的測試時速只有到30~80,所以國道時速破百根本AEB可能不作動

就算AEB作動也不保證能煞停
我寧可不要有高速下自動煞停的功能

光想到開高速公路, 有可能因為雷達誤判而造成高速煞停就很恐怖

你的車突然煞停 後面絕對撞上來成一堆

小人物櫻木 wrote:
Volvo板有討論了,對ACC的雷達來說,靜止車輛和路牌或護欄看起來可能是一樣的,如果不忽略靜止物體,ACC會一直誤煞車
這是技術上的錯誤。
只要在路徑上,越來越接近的任何東西,都應該視為威脅。
路邊靜止的護欄並不在撞擊可能之中。
JnKi wrote:
這是技術上的錯誤。
只要在路徑上,越來越接近的任何東西,都應該視為威脅。
路邊靜止的護欄並不在撞擊可能之中。

沒那麼簡單,可以參考這篇
https://technews.tw/2018/01/31/tesla-autopilot-problem/

「這看似巨大缺陷的設定並不是特斯拉或 Volvo 的漏洞,整個產業都是這樣設計自適應巡航和自動煞車系統的,因為如果車輛不選擇無視靜止物體,系統根本無法工作。」
台灣鯛:這價格沒有acc不考慮了啦

台灣鯛:什麼科技時代還沒標配acc

台灣鯛:有全速域acc+偏道修正,開車玩手機睡覺都沒事啦
明明ACC輔助系統的目的是舒適駕馭,而不是碰撞避免,怎麼一直執著在後者?就像向月老祈求考試金榜及第不奇怪嗎?

MICHAELCUB81 wrote:
說的不錯。更完整的...(恕刪)更完整的說法就是花錢買車廠新研發但品質尚未穩定的商品,

並且用自己的車,自己的命,免費替車廠測試該產品,且責任自己負擔。


這系統本來就不是自動駕駛
駕駛本來就應該負起駕駛責任

還測試勒,還尚未穩定勒
都不知道在講啥
這些電子安全配備是用來輔助駕駛車子的人開車的,並不是自動駕駛系統,所以排除某些情況是很合理的,因為是人在開車是要隨時注意車況路況,並不是電子系統應該去注意所有的狀況。
精神不濟打瞌睡就不要開車,而不是造成事故之後去怪電子系統有技術上的問題沒有發揮作用。
HELL0 wrote:
台灣鯛:這價格沒有acc不考慮了啦

台灣鯛:什麼科技時代還沒標配acc

台灣鯛:有全速域acc+偏道修正,開車玩手機睡覺都沒事啦...(恕刪)


第三行沒說錯,但請問第一二行刁在那?

還是你是說"車是買來開不是買來撞"這句幹話的人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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