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ved wrote:
LINE MOBILE(恕刪)
LM不是第二類電信,算是遠傳的副品牌,
就像牛頭牌跟L牌一樣,區分價格客戶群用的.
yoyo0830lu wrote:
全世界電信產業都是一個大者愈大的戲碼在演,最近不是美國T-mobile 和Sprint才剛合併,為的不就是在擴大其客戶的Base,免得被邊緣化。台哥大如真能成功轉型為『科技電信業』那是真的得給他鼓勵,絕對會成為教科書範本,因為他跳脫了電信產業的演出戲碼。
只是覺得一開始試圖拉高層次從『省電為台灣、台積電好』論點,轉變成『競爭對手合作削弱了他自己頻譜的優勢』這個講法,很明顯有點轉得太硬了,讓人看出其慌亂了手腳。不過起碼還是開始講行動通信的行話-回歸到頻譜本身找論述。
談頻譜就得看整體該業者的Spectrum portfolio,單談3.5...好像又淺了點,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
啞太小股東 wrote:
亞太跟台星兩家公司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