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台星88是跟188永久綁在一起?

放心啦
都這樣講了
到時候退188絕對不會影響到88
不然就一堆人要抗議了
不過
那時候應該會有其它的方案把你留下來吧
Daniel789002 wrote:
所以我去年的88方案...(恕刪)

正常,數量太多,我2017時辦188,11號辦完,26號才自己去便利帶拿。
atrust wrote:
放心啦
都這樣講了
到時候退188絕對不會影響到88
不然就一堆人要抗議了
不過
那時候應該會有其它的方案把你留下來吧...(恕刪)

這次有加辦88的好像只有申辦總數的1/5耶,大家都很精的,有需要才會加辦一門88,因為88不是獨立合約單賣,所以這次多數人寧可多加100元來單一門188不限速吃到飽,沒需求的人也不會願意加辦一門88來養,因為不值得,光這只1/5的人數在30個月後能讓台星讓步改合約嗎?但如果今天加購88的人數是超過雙11申辦總數的2/3,那我想台星讓步的機會還比較大一些。
Forest Green wrote:
這次有加辦88的好像...(恕刪)


無約就能退188留88的,怎麼還有比例問題呢?
johnnyliu3377 wrote:
無約就能退188留88的,怎麼還有比例問題呢?...(恕刪)

你都沒有仔細去看白底黑字的合約內容嗎?自己去拿出來細看詳讀吧!
看起來是無約之後就不影響了。
不過那也要30個月之後。
joky2001 wrote:
看起來是無約之後就不影響了。
不過那也要30個月之後。...(恕刪)

30個月後,退188單留88應該沒有問題,但是月租可能變成488,其他優惠內容照舊不變,因為如下的加註合約條款。


2. 已登記辦理續約2019雙11$188方案,同時申辦多一門$88方案者,若取消續約、退租、拆機前開$188方案,或有違反服務契約等情事,則不再享有$88資費方案之專案月租折扣,亦即將自$88月租費恢復為原牌告月租費$488,其他專案優惠內容不變。
好多人是不是不懂合約怎麼看嗎?

簽的前題是30個月,意思就是30個月內要照合約走!

一直說什麼白紙黑字,是看不到30個月嗎?
下方有新辦188+88的合約內容,看一下就會知道該條款是合約內或合約外,還是就是這個專案的限制條款...


以下是188方案組合的188合約詳細內容:


壹.專案內容

立同意書人同意連續使用台灣之星電信服務至少30個月,提前終止服務契約(含:申請退租、欠費被銷號、違規使用門號、一退一租、降轉資費、取消語音或數據資費方案等),願補償 下列金額: ※專案優惠補貼款7,800元,計算方式為:專案優惠補貼款×(提前終止時合約未到期日數/合約總日數)(採四捨五入至整數位)。 ※立同意書人若於門號開通後二個月內申辦退租,同意於最後一期帳單給付SIM卡費300元。

1.本專案優惠內容自門號開通當天起算,當月優惠未使用完畢者,不得遞延至下個月使用,也不得移轉或折抵現金。綁約期滿後,仍可持續享有優惠內容,若終止服務契約、降轉資費或 異動專案時,本專案優惠內容即終止。

2.本專案贈送「行動上網無限傳輸」係指用戶於合約期間內,當月使用之國內數據上網傳輸量超過資費方案約定的上限後,仍可繼續使用數據上網服務,不會另外計收傳輸費用(即指上網吃到飽)。惟若用戶有逾越合理使用之範圍或其他權利濫用之事實,本公司得限制、暫停上網服務或調降用戶之網路使用順序。

3.本系列資費方案限制不得辦理升/降轉資費。

4.若使用地點無法支援4G行動寬頻網路,將自動轉為異質網路,連線速度降低但期間所產生之用量仍須以4G費率計算。

5.本專案取消時將連同一併申請之優惠組合門號一併取消,若本專案與優惠組合門號若已開通,皆將依使用天數收取帳單費用。

6.出國使用漫遊服務,將依國際漫遊費率計費(含數據或語音漫遊通信費及支付國外業者之國際漫遊傳輸費等),實際金額應依帳單為準。在國外使用行動網際網路上網服務費用偏高,出國 前可先查詢該地區計價方式後再斟酌使用,如有其他疑問,請致電客服中心查詢。

7.本服務之實際網速、品質及涵蓋受上網地點、使用人數、網路環境、終端設備(包括手機、平板電腦、網卡等)、下載/傳輸方式、服務類型及服務平台能力等因素影響,實際通信涵蓋 應依用戶使用地點之相關條件為準,適用範圍請洽當地門市。

8.本專案贈送每月網外及市話合計共100分鐘語音通話免費優惠,且當月通話對象(含網外及市話)以300個門號為上限,超過部分概以0.01667元/秒計費。

9.網內語音免費優惠,專指本專案之行動電話門號撥打另一個網內行動電話門號,並進行一對一語音通話,不包含其他類型電信服務,該優惠自門號開通當天起自動啟用。

10.本專案內之優惠費率、贈送通話分鐘數、免費網內簡訊使用量或免費傳輸量使用完畢後,超量部分依優惠費率計費。

11.上述專案優惠若於出帳週期內之資費申裝天數不足月時,該月月租費、免費傳輸量以及內含贈送分鐘數,均按該出帳週期內之申裝天數比例計算,本專案若於合約期間內異動資費時 ,新資費費率將於變更申請後下一個帳單結帳日開始生效。

12.立同意書人同意申辦本專案與「CATCHPLAY+_加值型前3個月免月租費」服務,用戶將於門號開通後1天(如非工作日則順延)收到前開優惠啟用簡訊通知,用戶如不欲領取優惠,則請於收到簡訊後2天內以簡訊編輯1111回傳或發送至55277,若用戶未於期限內回傳將視同領取本優惠服務。本優惠服務自前開簡訊通知日起第1~3個月月租費為新台幣0元,第4個月起月租費為新台幣199元,如欲取消服務請透過手機免費直撥12382或洽全台直營門市辦理。

13.「免費升5G」係指申辦2019雙11活動系列專案得於綁約期間內,若台灣之星5G服務已開台,立同意書人得享有免費升級5G之服務。

14.5G提供服務時間需視屆時頻譜競標、建設、開台、終端設備等因素而定,台灣之星並不保證5G實際開台或正式運行之時間。

15. 5G實際連線狀況仍需視使用者所處地理位置、使用人數與設備等使用行為而定,上網實際速率將受用戶終端設備(包括手機、平板、網卡等)、使用地點,同一時間上網人數、網路環境、下載/傳輸方式、服務類型和服務平台能力、建物遮蔽、地形及氣候等因素而受影響。

16. 終端設備支援5G頻段不同,單一設備未必支援所有頻段,請以終端設備原廠公告規格為準。

17.立同意書人已知悉台灣之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所為之告知事項,立同意書人並同意台灣之星蒐集、利用並處理個人資料。

18.台灣之星保留本專案修改或終止之權利,詳細內容及範圍以台灣之星網站公告為準。
貳.預繳規範
1. 預繳金額自當期帳單起開始扣抵,扣抵範圍限上述門號,且不可扣抵小額付款。 2. 預繳金額若以分期方式扣抵,每期可扣抵金額上限=預繳金額/分期期數,預繳金額未整除之餘額併入最末期扣抵。當期未扣抵完畢之餘額,統一遞延至分期期滿後一併扣抵,仍未扣抵完餘額可遞延至扣抵完畢為止。 3. 因故取消交易、退租或因其他原因終止使用其專案,預繳金額可依下列退費規則辦理退費: (1)當日取消交易者,可於原申辦店點辦理退費,直接退還所預繳之現金或是刷退信用卡預繳之金額。 (2)非當日取消交易、退租或因其他原因終止使用者,須於原申辦店點辦理退費,扣抵最後一期出帳帳單金額後,若有餘額,會以匯款方式匯到立同意書人本人指定帳戶。
參.申辦號碼可攜服務注意事項
立同意書人若係申辦號碼可攜服務並同時申辦本優惠專案者,須先向台灣之星申辦一門台灣之星門號作為備用號。若攜入之門號移轉成功,則備用號之申請視為自始無效;若攜入之門號移轉失敗,則備用號於原預定改椄日起生效,原攜入門號之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視為備用號之申請,且適用台灣之星服務契約及本專案同意書之規定。
肆.特約事項
1. 立同意書人同意於使用門號(含移入門號)期間,此門號係作為正常合法通信使用,不得為任何違法、異常撥打、大量傳輸、不合常理使用、不當商業行為,或其他權利濫用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轉接話務、電話行銷或長時間占用語音、長時間連結上網、長時間連續使用影音串流服務、作為伺服器設備或主機電腦應用、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自動資料傳遞或設備與設備間自動連結、大量訊務使用(如:自動應答、自動刪除、類似自動或手動路由裝置)、作為私有線路或全時間或指定資料連結之替代或備援、P2P/FTP及雲端檔案分享、不合理熱點分享行為(含長時間、超量連結等)、透過軟體或其他設備維持網路連續有效連結等情形,如有違反視同違約,台灣之星有權限制、暫停通信或調降網路使用優先順序,必要時得逕行終止服務契約。 2. 立同意書人同意於使用門號期間,如經台灣之星發現門號有異常風險話務時,台灣之星得立即將該異常情事通知立同意書人並提前寄出帳單通知繳納電信費用,必要時台灣之星得暫停通信。 3. 本專案及資費內容、限制及各項專案優惠金額之抵扣次序,依台灣之星相關資費公告及實際作業為準。 4. 除繼承外,立同意書人同意本專案不得過戶。 5. 台灣之星保留核准立同意書人申請之權利,如申請未核准時,立同意書人應返還其所領取之手機及SIM卡。 6. 本專案同意書之使用以申辦一個門號為限。 7. 本立同意書人確認門市人員已協助查詢並說明特定區域(含經常使用區域)訊號涵蓋率與收訊品質。 8. 電子發票開立後發生之退費或任何交易調整,立同意書人同意由台灣之星代為處理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等相關事宜,前述法令要求證明單據之開立資訊將回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不再另以紙本交付。 9. 除公司戶外,立同意書人知悉並同意於使用門號期間,以簡訊/電子帳單作為帳單寄送方式;倘欲取消簡訊/電子帳單服務,須透過網路自助服務、手機直撥12311進行變更。 10.立同意書人同意啟用電信帳單代收服務(包括但不限於:Google Play、Apple iTunes)。 11. 立同意書人瞭解並同意申辦完成後,立即下載台灣之星APP進行門號自助開通/生效作業,門號/專案實際生效時間,以台灣之星系統簡訊通知為主。 12.立同意書人同意若申辦專案資費(實收資費)為700以下(含)元以下,台灣之星將提供電子帳單,如需另行取得紙本帳單,須申請補寄帳單並給付單月補寄費用30元整
綁在一起也沒什麼, 反正會辦的人一定有想過會把門號用在哪裡

合約到 如果還不錯用, 那二張留著用也好, 台星的價錢已經很不錯了
如果要走 就二張一起走也沒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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