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業檢舉亞太「語音漫遊」台哥大偷跑 !NCC開罰180萬

桶很多次了 不然怎被放話要讓台星標不到5G
幹嘛這樣咧…害我的亞太最近漫遊台哥3G,速度變慢好多…

本來光台哥3G就能跑7~9m左右,含蓋率又不錯,根本不用亞太的線路也很好用…


這家背後捅刀的同業,自己也花點錢去找個三大電信合作,不是就好了嗎?幹嘛這樣…
這個同業為了能標下5G頻譜,建議首波5G頻譜釋出270M,NCC應規定單一業者取得上限為70M,即使電信三雄各取得70M,(小業者)仍有60M的機會。(三雄對NCC的建議是上限為100M)
再來NCC對於5G基站的原則,已傾向接受台灣大和亞太電信合作推動的「共頻共網」概念,但中華電信和遠傳已放話,即使NCC允許5G採「共頻共網」建置基站,這兩家也不會開放和同業合作。
所以賴總知道5G競賽裏,台灣之星又要被另外四家海放、孤立了,所以賴弦五才「又」提醒NCC,台灣大及亞太電信已取得1G以下黃金頻段66%的頻譜,且雙方有投資關係,5G投標時應視為同一集團。
言下之意,賴總指的(小業者)自然不包括亞太電信啦.
-----------
看來明年的5G競標,又要再夾帶著這兩家小業者之間的新仇舊恨…坐看好戲吧!



隨手測一下漫遊台哥3G,雖然白天速度有感覺變慢了,但晚上還是可以跑到9m,還可以用…
我也希望能夠繼續漫遊台哥大3G
只有純通話用,沒上網

用台哥大3G基地台來享受亞太的通話費率
cwt1974 wrote:
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亞太於107年10月31日已無借網台哥大4G的部份,但在107年11月遞件申請漫遊使用台哥大3G網路,這部份尚未經過NCC核准,亞太就先使用,所以決定給予裁處180萬元,且限期3個月改華。

有關電信業「國外漫遊」過去都是由雙方協議進行,並無相關法令規範,「國內漫遊」則尚無特別規範說不可以。...(恕刪)


NCC 這次似乎說不出法條 為何不行 , 只想擱置申請


這應該是政治問題 ,亞太是郭董投資
2020年選舉之前 ,應該都會一直卡



NCC說 3G 可以國內漫遊


2015-05-27
台灣之星要求比照亞太電信模式,向台灣大哥大要求漫遊合作


NCC發言人虞孝成表示,台灣之星確實向台灣大哥大提出漫遊申請,同時通知NCC,依法3G主導業者有義務提供漫遊給其他業者,但並沒有規定行動寬頻(4G)有相同的義務。由於台灣大哥大同意提供漫遊給亞太,依電信法規定,業者應無差別提供服務給其他業者,因此台灣之星也向台灣大哥大提出申請。

虞孝成表示,依法業者漫遊合作協商期間為3個月,如果協商不成功可要求主管機關介入仲裁,目前台灣之星與台灣大哥大尚在協商中,在協商結果出來之前,NCC不會有任何動作。

從國內電信相關法規來看,4G尚屬新的通訊服務,並沒有要求4G業者必需提供其他業者漫遊服務。儘管台灣大哥大先前說明歡迎其他同業協商合作,但台灣之星與台灣大哥大間的協商最後會否成功充滿變數,將為國內4G市場競爭再掀波瀾。




NCC說 2G 可以國內漫遊


2016/09/14
頻譜爭議落幕 台灣大申請繳回2G頻譜
NCC發言人翁柏宗說,各家電信業者2G特許執照將於明年6月底到期,現仍有50萬2G用戶仍在使用,也積極要求包含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等業者推出2G升級4G方案。

對於後續2G服務是否持續,翁柏宗表示「讓業者自己決定」,會尊重業者意願,是否要有一個公用平台共同營運2G,也尊重業者選擇。


2017-03-15
2G終止 NCC:頻寬可提供4G使用
NCC已經徵詢目前有2G執照的中華、遠傳、台哥大是否願意採用2G共同平台,業者雖表示希望朝無衝擊、無縫接軌方式讓2G退場,但均無意願使用亞太電信建置的2G共同平台
這件事真的好玄阿...我們先來看看這個新聞的第二段
「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亞太於107年10月31日已無借網台哥大4G的部份,但在107年11月遞件申請漫遊使用台哥大3G網路,這部份尚未經過NCC核准,亞太就先使用,所以決定給予裁處180萬元,且限期3個月改善」。

然後我不小心看到NCC第828次委員會議(107年11月2號)的第三案「「亞太電信借用台灣大哥大行動寬頻網路提供服務逾第 7 次限期
改善未改善裁處」討論案。」,決議如下:
「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寬頻系統未依許可之系統建設計畫進行建設,復未經核准以使用他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接取網路方式提供服務,及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行動寬頻系統提供他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均與本會所核各該事業計畫書不符,違反電信法第 14 條第 6 項授權訂定之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 40 條第 5 項規定,經本會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依電信法第 63 條規定各處罰鍰新臺幣 300 萬元,並應於 10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改善。」

話說如果亞太10月底就已經沒借網,那你11月2號是罰什麼?那亞太跟台灣大是要改善什麼?副主委要不要來解釋一下?還是說亞太罰太多了,所以用新案取代舊案,罰300改罰180?這樣有沒有圖利業者的嫌疑阿?另外本來是亞太跟台灣大各罰300,現在是只罰亞太180?

我個人認為亞太已經丟臉都到沒有底限了,回想幾年前還在問說大家要不要一起來用我的2G平臺解決語音的問題,結果自己蓋的2G語音網那麼不堪用,居然還要去漫遊台灣大哥大的3G網,這樣有臉找各業者來一起用亞太的2G語音平臺,難怪當時直接被遠傳跟台灣大打槍,連台灣之星這種東省西省的業者都不願意。請問亞太你的2G平台到底在幹麻?


台灣大跟亞太從4G開臺就一直黏在一起,各種爭議不斷,我都在想NCC是不是有他們的門神阿,才能關關難過關關過,各種扯爛提案都還可以被討論?

就以網路共享這件事來說好了,其實我真心贊成,這也是全球趨勢,可以降低業者的投資成本,理論上就可以降低消費者的資費。不過共網的甜蜜點已經過了,直接舉兩個新聞就好,中國電信高層表示5G網路共用目前沒有可行性(http://www.cww.net.cn/article?id=443124),另外,英國Vodafone跟O2的網路共用,也決定在5G的時代改變模式,在都會區走自建,偏郊偏鄉維持5G涵蓋網共用。

問題是,亞太一直想要的就是全網共用,然後NCC也配合,居然在一個跟業者的諮詢會議裡提出漫遊(N-1代)的提案,也就是說如果是4G就開放3G漫遊,如果是5G就開放4G漫遊,這不是明擺著幫亞太解套嗎?因為只要是略有涉獵的人都知道,對於網路漫遊或共用最迫切需要的就是亞太,因為亞太從開臺以來,就沒有認真的執行過蓋網路這件事。

簡單結論,亞太橫了心要漫遊台灣大哥大,NCC沒有決心也沒有能力阻擋,亞太繼續爽用。
sam_chou0308 wrote:
這個同業為了能標下5G...(恕刪)

再大家看來是台星想5G和4G一樣有小業者保障頻譜
怎大家問不去和中華或遠傳合作同蓋一條? 只想要較少錢買頻譜?
看到亞太可以借台哥 台星吃不到當然不爽
4G台哥不標2600 1800亞太也不標 應該合作想大標3500吧XD
台星當然抖 不過台星也沒差 5G標不到 可以把4G玩爛阿
至少到2030前還可共用10年 現在台星要求別讓5G年限從15變20年就好
這樣標不到也可以卡死3大資費 反正5G大概主要是從企業賺
台灣人口開始變少了

如果一個行業只有3家 那會變壟斷 台星加油阿<=我這是認真的
pilne wrote:
這件事真的好玄阿....(恕刪)


貼心提醒,要先瞭解NCC對3G及4G的定義,才不會......
4G歸4G、3G歸3G、2G歸2G,不一樣的。

依NCC的定義:
行動寬頻系統=4G
第三代行動通信系統=3G
第二代行動通訊技術=2G


下文"行動寬頻系統"文字指的是4G,整件事講的都是4G的事,跟3G無關。

「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寬頻系統4G)未依許可之系統建設計畫進行建設,復未經核准以使用他(行動寬頻業務4G)經營者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接取網路方式提供服務,及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行動寬頻系統4G)提供他(行動寬頻業務4G)經營者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均與本會所核各該事業計畫書不符,違反電信法第 14 條第 6 項授權訂定之(行動寬頻業務4G管理規則)第 40 條第 5 項規定,經本會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依電信法第 63 條規定各處罰鍰新臺幣 300 萬元,並應於 10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改善。」


NCC裁罰
4G,去年10月底已停止4G漫遊,這部分不罰。
3G,至今仍漫遊台哥大3G。亞太雖於去年11月提出漫遊申請,但未獲核准逕行漫遊台哥大3G。這次是罰這個。


至於亞太為何堅持漫遊台哥大3G,我認為是跟使用行動網路上網體驗有關。
在4G收訊不佳的狀況下....
1、自動漫遊台哥大3G仍能保有行動網路上網,除下載檔案或高畫質影音,一般是不會有上網卡卡的感受。
2、轉自家2G只能提供語音通訊,基本上網路是無法使用的,問題是一般人不會接受只能語音而不能上網。

若只使用語音,那亞太2G覆蓋是沒問題的。或許有一天亞太會停用2G,轉為自家3G訊號也說不定。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