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社區大樓地下室停車位可以蓋成這樣嗎?
大樓地下室停車位可以這樣嗎?
這個事不行喔~

停車位使用之實務見解

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板簡字第441號判決

「……即便有住戶將汽機車停車場違法放置腳踏車、拖車、雜物及公共區違法為個人使用等情狀,亦須依管理委員會決議,方能為其他之處置行為,……」



臺灣高等法院91年度上字第715號判決

「……上訴人(停車位所有人)對地下1層雖有管理使用權,惟地下1層既為公共設施自屬各樓層住戶之共有物,非經各共有人同意自不得任意由管理使用者,變更其原狀或有妨礙之行為。……上訴人擅自加裝鐵捲門並加蓋鐵皮,形成密閉空間,不僅使法定空地意義盡失,且逾使用停車位之必要範圍,又法定空地本屬建築基地之一部亦為各層住戶所共有之土地,上訴人未得其他共有人之同意,即逾越停車位使用權之必要範圍,擅自加裝鐵捲門,變更原狀,自為法所不許,……」

以上轉貼原文 出處:https://www.shengwui.com.tw/prod/f0828c6299e94ecca16f7b401fbddb3b
天空1133
所以上述高院91年的判決文應已說明該增建是屬違建物?如是的話,另該違建物位於地下室是否有影響公共安全之虞,且屬有立即拆除之必要性?從照片看來該違建物現在仍在現場~~~~
超人一定不會飛 wrote:
大樓地下室停車位可以這樣嗎?

很難說,
如果是不屬於緊急避難空間的增設車位,
當初規劃時是建物不是公設的話,
應該是不違法的
超人一定不會飛 wrote:
請問~社區大樓地下室...(恕刪)


法律上不行
但是法律對停車位持有者,被人亂停侵權的保障,也是弱到跟沒有一樣
這樣做不合法,但我心理上會支持這位車位持有人....(肯定被偷停的人給氣到了,法律又治不了,因為時間金錢上都划不來,紅線上檢舉的至少比較有效也快多了)

有時候真的覺得某些國人,小時候連國小的生活倫理都沒學好
偷東西,侵權,霸佔道路,做人基本的禮貌還是常常欠缺
雖說可能比某些國家好,也只能說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還好大多數人都是文明人
少數的害群之馬,只希望未來法律能改革修正這些人的行為了....
PassiveIncome
現在小學課有生活沒倫理.
台灣人果然奇葩,智慧超群,地下室停車兼庫房一舉數得。
Ye-Kin-233
還有做生意的喔!
JDKy898
真的假的,大家都停車,誰會進來買東西。
如經區權會同意即可
這顯然是沒人管的社區。有的社區,電梯間放鞋櫃,地下停車場放東西就被拍照公幹,像這樣蓋鐵皮屋,光想開始施工就沒可能了,竟然還竣工
bengo588
前一任主委,選到管委會主任委員不做事,車主被破壞怕了,為了自保能有一台車正常上下班,自己花錢保障自己車子不被偷、不被破壞,這種痛我可以理解!建議:沒有能力、沒有服務熱忱的不要出來選主委!真他媽阿狗阿貓!
台灣的停車位不都是亂改成公設,一樣的操作。
Ye-Kin-233
以前我們老闆娘還將車位租給外面做生意(再地下室賣麵……超酷的、外送員都直接騎進地下停車場取貨、搞得像得來速一樣)
超人一定不會飛 wrote:
請問~社區大樓地下室...(恕刪)

早期大樓避難空間 停車場有些是管委會劃設 車位是抽籤輪流

所以有些空地畫設使用權在管委會 要看這塊圍起來鐵門內是誰在使用
超人一定不會飛
蓋的人~還是在”台北郵局”上班的公務員樓上鄰居
willy0124
不是管委會使用那就不合法,近年法規變嚴格早期地下室屬於避難空間當時不需要排風管/消防灑水系統近年法規有更動都需要在建設才能停車,建置電機消防設備區後來都需要增設設備放置區
好奇是什麼車, 如果只是百萬車,我真的會貓下去
超人一定不會飛
頭又大”可樂娜”2.0
6HANDJOB9
A秀嗎?如是的話,骨董車了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