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都是住戶放鞋櫃管委會去勸導,沒想到我們社區管委會居然帶頭通過有條件放鞋櫃,根本視法規於無物,等會議記錄出來後就去檢舉管委會。
規矩一旦壞了
就是亂跟廢的開始
c1019515 wrote:
一般都是住戶放鞋櫃管...(恕刪)


依消防法規這是違法的吧?
c1019515
知法犯法帶頭違法厲害吧
可預見 貴社區的價值會往下掉..
若社區本身的定位是一定品質之上的社區,越來越多的買家會看梯間是否有雜物,拖鞋亂放在門外感覺就很差,更何況放鞋櫃?! 這種社區的感覺都是管理很差、下手要買要考慮!

贊成樓主去檢舉,並且告訴你們管委會委員們 ,未來如果社區的價格,因為這樣子跌價的話,他們要負責任!
c1019515 wrote:
一般都是住戶放鞋櫃管...(恕刪)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 條第2 項、第5 項分別定有明文。又按住戶違反第16 條第2 項(或第3 項)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4 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 條第1項第4 款定有處罰明文。
房價會掉價的
willy0124
公共空間及樓梯間堆放雜物代表管委會沒有在管理不會是很好的社區,保持整潔住戶守秩序房價會比較好,都是差不多價格物件誰要買髒亂的社區環境?
本大爺
不好賣價格自然就下降
當然是違法

平常偷偷放睜隻眼閉隻眼就算了

每次消防安檢,管委會都會特地方公告要住戶把走廊跟門口東西清空

還有管委會知法犯法的也是神奇
我們社區也有很多住戶在外面放鞋櫃,雨傘雨衣安全帽什麼都有,我們管委會特別奇葩,主委會直接用廣播提醒大家:

明天上級要來社區檢查了,放鞋櫃,放雜物都會被罰錢喔,大家記得把東西都收進家裡喔。

然後隔天檢查完了管委會主委又會廣播說:社區報告,安全檢查已經檢查完畢了,大家現在可以把東西拿出來了,報告完畢。
問題是類家庭問題

一面之詞聽聽就好

違法認定不在這裡
大家都是圖一個方便,然後大樓就會開始亂七八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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