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6235 wrote:..要立刻處理他的問題好像有領他的薪水一樣(恕刪) 我社區也有這種人,以為他繳的管理費是委員的薪水,而他是買兩戶,所以繳的管理費比別人多,就整天覺得不公平,認為別人都在佔他便宜。我跟他說那撤掉子母車就可以省下不少管理費了,他說不要,要不管坪數,每個人都繳一樣的管理費才是公平。
真巧! 我家社區也有這種鳥鄰居(就一個平凡中年職業婦女),平常對社區事務只有批評抱怨(搞得好像管委會全員+物業都是她員工,領她薪水),某次機緣她臨時補位當上管委之一,以為可以安靜了一會兒,沒想到不到一個月啥事都還沒做就稱病辭退管委職務,然後又繼續抱怨......
我社區也有這種人,以為他繳的管理費是委員的薪水,而他是買兩戶,所以繳的管理費比別人多平常對社區事務只有批評抱怨(搞得好像管委會全員+物業都是她員工,領她薪水),某次機緣她臨時補位當上管委之一,以為可以安靜了一會兒,沒想到不到一個月啥事都還沒做就稱病辭退管委職務樓上這兩位的分享讓我好有既視感啊!
我社區也有這種人,以為他繳的管理費是委員的薪水,整個管委會都要聽他的命令做事。管委的決定如果不順他的心、他的意,他就直接找建管處陳情,管委會成天有收不完的建管處函文。整天陳情社區哪裡不合規定,結果他自己才是違規大魔王舉例來說:我們社區的電梯是採主按鈕連動 (按一顆,會呼叫最近的電梯),有時電梯中途載客,他老大不想等太久的電梯,就去跟建管處陳情要管委取消連動。不然就是直接按身障人士專用鈕 (只呼叫身障人士電梯),一次叫二台,就為了載他一人 (明明好手好腳)。再不然就是半夜看電影, 音響開超大聲,吵到隔壁樓下鄰居,他也無所謂。這種自私住戶,意見那麼多,叫他當管委,他又回說社區被人搞到烏煙障氣,他才不想當。也不想想,烏煙障氣的來源是來自哪裡....
陳小春2525 wrote:有一個朋友就是住美亞...(恕刪) 借您的案例一問對於已經自成管理一套自治模式的大樓而言成立管委會是不是一種政府變相的干預?為了成立而成立,反而打亂了平常住戶間的生活模式而為了推派代表,也造成住戶間的心裡疙瘩然而平常的自律自治已相安無事30幾年,也管理的相當好實在沒必要多成立管委會說實在點,目前看到成立管委會的,大多鳥事一堆,烏煙瘴氣管委會感覺是市府主管機關推卸責任的組織一般住路邊透天的,有事找里長反映就好住大樓的,就要你先找管委會這不太合理吧
xxx6235 wrote:.政府現在都強制設立管委會了哪可能讓你解散..(恕刪) 這是因為社區出問題時,政府以及受害者可以找主委扛責任,不需要對整個社區的人。基本上老舊社區因為維修必要才要強制設立管委會,一般的有沒有不會管你。老舊社區強制設立管委會對受害者而言可以簡化求償程序,不然大樓磁磚剝落砸到人,受害者要找誰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