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你先上 wrote:請問社區管委會若沒有規範不能停門口,我們可以停嗎?另外,若之後管委會明訂條約不得將車輛停在車庫外,可以對我們開罰或是上鎖嗎? 你可以先加入管委會提議大家都可以停門口要濫大家一起爛就不怕被管制了
vin0930 wrote:看到版上的討論有個疑問?請教一下這樣的亂象真的沒有別的作法可以依循嗎? 目前就只能比皮的厚度嗎?如果管委會不能開罰那誰有執行住戶規約的權力? 實務上經過區權會表決通過的住戶公約是有一定效力的不過真的搞上法院的話,還是要看法官怎麼認定目前判例中罰款有效無效的決議都有只能期望修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來避免爭議了
leoliou wrote:實務上經過區權會表決...(恕刪) 這樣跟一般百姓切身相關的法令反而是最不被關心的議題, 我想有權立法的單位應該是怕有管太多的疑慮, 確實私人持份的社區使用空間大部分人傾向社區自治,但是沒有罰則的自治其實就是空白的支票,也許可以透過將社區規約委由法律單位公正,罰則的部分在公正的時候調整成法官認定可以裁罰的方式,公告給所有住戶知悉,到時候萬不得已真的要對簿公堂也有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