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益 ] 社區型透天住家門口停車問題

你行你先上 wrote:
現在已經把另一台車停在外面的停車場了


這樣很好~
我連車頭往內停...沒向外停
隔壁車主都跟主委抱怨了.......
你行你先上 wrote:
請問社區管委會若沒有規範不能停門口,我們可以停嗎?

另外,若之後管委會明訂條約不得將車輛停在車庫外,可以對我們開罰或是上鎖嗎?


你可以先加入管委會

提議大家都可以停門口

要濫大家一起爛

就不怕被管制了

社區型透天 看你們有沒有管委會!

問管委會

如果沒有管委會 就管他媽媽的~~ 想停就停~~~

這個社會 是欺善怕惡的!

惡的又怕遇到瘋的……

祝福你!
randerpy
不管是不是透天,只要是社區就要成立管委會.不成立是可以開罰的
這種格局本來就是適合只有一台車的家庭

你有兩台車就該去外面另外租車位
直接就停在車道上這樣很不要臉

對,我就是說你不要臉

我們社區就是有兩戶這種不要臉的家庭,造成別人不方便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812&t=6614638
我之前發的文章也是這個困擾,只能說台灣人普遍確實沒水準
管委會有問題! 失責
社區整體問題,應由管委會出面管理
非靠單一住戶,自行面對及對抗,考驗其勇氣
看到版上的討論有個疑問?請教一下這樣的亂象真的沒有別的作法可以依循嗎? 目前就只能比皮的厚度嗎?如果管委會不能開罰那誰有執行住戶規約的權力?
vin0930 wrote:
看到版上的討論有個疑問?請教一下這樣的亂象真的沒有別的作法可以依循嗎? 目前就只能比皮的厚度嗎?如果管委會不能開罰那誰有執行住戶規約的權力?

實務上經過區權會表決通過的住戶公約是有一定效力的
不過真的搞上法院的話,還是要看法官怎麼認定
目前判例中罰款有效無效的決議都有

只能期望修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來避免爭議了
leoliou wrote:
實務上經過區權會表決...(恕刪)
這樣跟一般百姓切身相關的法令反而是最不被關心的議題, 我想有權立法的單位應該是怕有管太多的疑慮, 確實私人持份的社區使用空間大部分人傾向社區自治,但是沒有罰則的自治其實就是空白的支票,也許可以透過將社區規約委由法律單位公正,罰則的部分在公正的時候調整成法官認定可以裁罰的方式,公告給所有住戶知悉,到時候萬不得已真的要對簿公堂也有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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