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鄰居這樣常態停車,該怎麼處理?

請教:鄰居這樣常態停車,該怎麼處理?
各位大大好,這是小弟大樓的停車場動線圖,我們大樓的停車格是屬於『約定專用』的停車位。
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有當初建商的使用權利證明書,我自己是54號,想討論的是55號。

請教:鄰居這樣常態停車,該怎麼處理?
如圖所示,53、54、55的後方有小塊空地,紅色X區是機械車位的空格處、沒有柵欄,也無法使用。
53、55的格內寬是210cm X 500cm ,54號是215cm X 500cm ,後方空地有280cm深。
所以通常我會往後停、53會靠左、55會靠右,這樣大家都好出入。

請教:鄰居這樣常態停車,該怎麼處理?
55號的住戶買了第二部車,常態這樣停放,說真的,對我蠻困擾,因為說真的這三格都是小車位。
進出會很不方便,當初停車場管理辦法有交由管委會訂定,但是並沒有在住戶大會上通過。

想請問如下:
1. 住戶大會有通過委由管委會訂定停車場管理辦法,但是還沒有公告,這樣會有效力嗎?
2. 條文必須詳述『一車一位』才能依約定要求55號嗎?
3. 公告多久之後會有效?一定要過住戶大會嗎?

麻煩各位大大提供意見,感恩。
牛媽丞爸 wrote:
各位大大好,這是小弟(恕刪)

停到線外已經屬於佔用公設了
不須增訂任何條例,請管委會直接向該住戶糾正
管委會不處理就向主管機關反映
不過,你以後也不能像以前那樣停了
牛媽丞爸 wrote:
各位大大好,這是小弟...(恕刪)

改53往後停

你倒車入庫

駕駛座一樣好出入
那就先正常停車吧 看誰先受不了
反正55也都買第二台就打算不想互相尊重了
按照圖面紅框顯示
原本54號車位就先做了壞示範
沒停在自己的車位裡面


現在別人如法炮製而已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我覺得不影響吧,畢竟他也沒侵犯到你的權益,而且從許多社會新聞告訴我們~能夠的話大家互相體諒一下
(新聞之前還有左右車位互放鐵絲蛇籠.....),也說不定你有親友開車來找你你也需要暫時放一下2台車.....
不知樓主為何原本要那樣停?
你原本的停法其實已經佔用公設了,
好在那邊是個大家不會使用到的區塊,
所以才沒住戶去把你提出來討論吧?

格內寬210cm不至於會不好上下車,
更何況53號側也有些許空間,
如果三格車位的車主一起好好討論一下,
應該是有辦法克服的。

另外,就是55號第2部車的問題,
顯然是因為你長期這樣停都沒事,
所以才會如法炮製,
但一樣是佔用公設,
因此會建議倒不如合理化,
就是提到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討論,
若有這樣的停車區塊,
在環境許可(不妨礙大眾權益)下,
是否可以讓該車位所有人停第二台車,
並收取第二台車之管理費,
無論表決允不允許,
都有一個規則供大家遵守。
還是樓主也買一台便宜的,跟進55?...
辣比洨腥 wrote:
不知樓主為何原本要那(恕刪)


因為55旁邊是牆壁,210公分三台車並排停放時,開車門都要很小心,才不會A到旁邊的車,所以我往後停,我可以豪邁的開門,53、55也可以放心開車門不怕A到別台車。

的確,我們以前是「偶爾」有家人朋友來會暫時停前後,平均一個月一次左右。

55號現在是「常態」停放兩部車,一週會停4、5天,所以才會想說能夠怎麼處理。

因為,55號鄰居是相當OOXX的,怎麼說呢⋯⋯他們會抱怨鄰居晚上關門太大聲,但他們自己關門超大聲,簡而言之,他自己怎麼樣都可以,別人都不行⋯⋯
汐止阿北
我是你就靠右停,讓他不好開門
牛媽丞爸 wrote:
因為55旁邊是牆壁,...(恕刪)

真的要管理 你現在的停法也是不ok的
就看你要不要也停進自己的車格 不要選擇性解釋規約
如果你想維持自己豪邁的停法就是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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