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鄰居說他家門口前方5公尺內的既成道路,他家有優先使用權

前陣子為了停車的問題跟隔壁鄰居起了口角,
我們的住家是相鄰的透天厝,
門前是一個寬大約5~6公尺的巷弄
他家門口前方有一個空間正好可以停車,
所以被他們長期占用,
汽車開走了就用機車占車位,
某次因為一些生活問題就和他發生爭吵,
我就說他們家長期用機車占車位很沒品,
但對方就反駁說他們當初在買房子的時候就已經涵蓋門前土地,
所以依照法規巷弄內的既成道路屬於住戶房地的一部分,
而且他們對那個車位有優先使用權並可以聲明排除他人使用。

後來我有去查了一些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
他這樣的說法似乎有些道理,
但對於法規的解釋還是希望有大大能再幫我釋疑一些,
鄰居的說法是否真的如他所說??

換個角度,你會跟你鄰居一樣嗎?
所以你家的車想要停到鄰居家門口嗎?
那塊空地是道路還是停車位?

是道路,就不能長時間蓄意堵路,把5公尺寬原可雙線通行,變成單線妨礙交通.

是停車位,若對方的確是地主,警方也不愛管這種事.

ICyuan wrote:
前陣子為了停車的問...(恕刪)

同樣透天厝
你家門口也開放讓隔壁來停車嗎?

大隻女 wrote:
所以你家的車想要停...(恕刪)


不好意思我沒寫清楚
那塊空地不是在他家門口
而是門口對面距離5公尺的地方
這要說是他家的地似乎太牽強了
但法規上似乎有類似的規定
不過我對法規的立法精神和解釋不是那麼清楚就是了

horizon0001 wrote:
同樣透天厝你家門口...(恕刪)


不好意思我沒寫清楚
那塊空地不是在他家門口
而是門口對面距離5公尺的地方
這要說是他家的地似乎太牽強了
但法規上似乎有類似的規定
不過我對法規的立法精神和解釋不是那麼清楚就是了

三腳阿喵 wrote:
那塊空地是道路還是...(恕刪)


是巷弄裡的空間
對方應該是有先研究過法規
而且他們是用機車占位
而不是用花盆雜物占位
所以不構成路霸
別人也不能隨意移他的機車
ICyuan wrote:
不好意思我沒寫清楚
那塊空地不是在他家門口
而是門口對面距離5公尺的地方
這要說是他家的地似乎太牽強了
但法規上似乎有類似的規定
不過我對法規的立法精神和解釋不是那麼清楚就是了



對方的說法是
巷子裡只要是他家前面往前延伸的空間都算是他家的地
只是當初因為要開路所以成了既成道路
即使其他人把車停在那裡也完全不影響他們出入
但他們仍主張在他家前方延伸的空間都有優先使用權
所以占用是合理的
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畫個位置圖給大家看可能比較清楚


    對面住戶
---------------
     *占用空間*    
       ↑  
 
   相距5公尺  
 
      ↓  
---------------
我家    / 鄰居家

想辦法讓警察來畫紅線
看她停一次就叫警察來開一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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