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自以為此牆經他加蓋高之後整面都是他的,連冷氣水管都鑿共用牆,從原是我家這邊牆面穿出來,在我家的空間上方,我後來對此有些認知,知道可到地政事務所花4000元申請鑑界,鑑界後如果有佔到我家空間的部份,可提民事訴訟要求拆除或賠償,就是如此一來進如司法程序,和A鄰也是撕破臉了!

我們並沒有得罪鄰居A,相反的還多次給他們方便,他們兩次加蓋(包括頂樓加蓋一層,鐵皮),都是用我家院子的空地空間來施工。
他兩次加蓋都是用我家這邊來做,運送建材也都從我家這邊弄!把我家的屋簷都撞壞了,但他們都不管,之前讓他們方便,換來我家房子的損壞,還很髒亂,粉塵那些都是我們自己清掃,利用完了就不管。每次好像我家這邊是他的一樣,都直接開門,招呼沒打,也沒經過我們同意。每次都亂丟煙蒂在我家門口!
A鄰數月前,說他家這面牆(與我家相連的共用牆會漏水),要進來我家,在上頭加蓋鐵皮蓋出來(蓋的地方會越出到我家院子土地的正上方空間)我堅持拒絕,拒絕A鄰加蓋鐵片到我家的土地空間上方,他才默不作聲不敢施工。
Q1:我有理拒絕A鄰派工進來我家院子施工嗎?
Q2:A鄰的冷氣管子這樣在相鄰牆面鑿動穿越到我家這邊是侵害到我家空間吧?!可否要求移除?對方若不肯我該怎麼辦?
Q3:是否該破釜沉舟花錢做鑑界,取得鄰居佔去幾乎全部共用牆的官方認證證據,確認A鄰蓋過頭侵佔到我家的共用牆與我家空間,是不是就要打民事官司(讓他拆牆?)是否值得再花大筆時間/心力與金錢(律師費問讀法律系畢業的朋友說要6~7萬要我有心理準備)?流程我該怎麼做呢?該注意些什麼?
希望大家可以給我一些您的看法/意見/建議,在此先表感謝之意,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