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howu wrote:..外帶垃圾回社區(恕刪) 是的,他們認為在住戶外面產生的垃圾要算自己的,不能由大家一起處理。那我也認為住戶在社區內產生的垃圾也應該要算自己的,不能由大家一起處理。同樣一個便當,為什麼在社區內吃完,垃圾就可以算大家的?我在社區外面吃完要算我自己的?
陳小春2525 wrote:同樣一個便當,為什麼在社區內吃完,垃圾就可以算大家的?我在社區外面吃完要算我自己的? 因為一個便當垃圾量小, 可以睜一眼閉一眼您的垃圾量大, 所以兩隻眼都會睜開這是很簡單的邏輯您的事兩年前我也有跟到風最近我們家和管委會也有些糾紛不過佔理的是我們, 我一個人對抗大鯨魚, 違法的是他們, 連總幹事都在協助他們為非作歹初次司法交鋒本人已以取勝告終, 天理良心不可欺目前正在準備繼續乘勝追擊, 連續向工務局檢舉其違法情事法律保護的是懂法律的人
新來的鄉民看一下我覺得這件事情本來很簡單雖然他們很機歪但你可以把垃圾帶回家畢竟你說一小包而已(你的一小包是我認知的一小包的話)出門再跟家裡的垃圾一起去丟子母車他們也無權過問你丟了什麼你要帶垃圾回家是你的財產你要丟的也是從你家出門的社區垃圾他們要這樣搞你也可以這樣搞不然就像樓上說狗大便怎麼算外帶便當怎麼算手上拿著還沒喝完的飲料不准丟社區?
陳小春2525 wrote:因為我拒絕再跟其他住戶一起處理私人垃圾後就沒再付垃圾處理費了,管理費一樣有付,我社區規約關於管理費項目也沒有包含處理住戶私人垃圾,住戶一起處理私人垃圾的費用是另外付的,因此我社區主委刻意在民事起訴狀上的社區規約裡關於管理費項目隱瞞,將垃圾處理費偽稱為社區管理費,社區財報也將垃圾處理費與社區管理費統一以管理費名義記載,然後提告要我給付社區管理費,我也對主委提告背信以及詐欺之刑事告訴。 管理費你不也有繳花自己的錢告自己....垃圾就拿回家跟自家垃圾混一起再拿下樓丟不就好了講白了你只是不想多繳一筆垃圾處理費而已
站在雙方立場來說,不處理你帶回外面的垃圾應該是怕每個人都把自己公司或店面的垃圾帶回來要社區一起處理!?至於你不願意出錢參與社區一起處理所謂“他們的”垃圾,這個我覺得相對來說你比較站不住腳(是指相對來說~)因為你住在社區,以制度上來說你屬於社區一份子~這也是為什麼社區管理有一定程度的約束力!他們確實可以透過多數表決的方式來要求你參與或拒絕你帶回來的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