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zanny wrote:
來源:你們願意在結婚後將工資及所有婚前財產繳給老婆管理嗎?
我堂哥要結婚了,不過在婚前未婚妻協議說婚後堂哥每個月的工資及其他婚前財產都必須上交給她管理,然後再從堂哥每個月20萬的工資裡拿出8千元給堂哥做生活花用
具體來說包含薪轉戶及外幣存摺、黃金存摺在內的簿子、印章、金融卡及其密碼、信用卡、網銀帳密都一律交給她,堂哥婚前購買且已繳完房貸的房子要登記在她名下
還有其他堂哥以前的投資,包含證券戶、期貨戶、加密貨幣交易所的帳戶及密碼、現有的現金、外幣現鈔、金銀條塊,甚至朋友借錢的借據都要如數奉上,這樣才願意結婚
財產給誰管
這要看人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