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scratch wrote:
請問你的聘金是給到上...(恕刪)

真的!
現在男孩真的有夠沒擔當,隨便養個女兒到大學起碼起碼要花500-1000萬,一點點聘金就好意思誇口說買...
現在婚姻沒有任何保障,如果是我我不會給聘金。。
給出去到時候離婚,甚麼都拿不回來~真心不騙,我自己本身就是案例

而且現在打離婚官司,法院是為女性專區設立的~真心不騙,我自己本身就是案例

到戶政事務所辦一辦結婚登記就好


虛無漫遊 wrote:
現在娶老婆回家要給老...(恕刪)
看完這篇後發現自己好像被框了~~

我老婆是大馬人,婚前岳父說他們習俗和台灣不同,和我溝通幾件事情如下:
1.男方要負責女方一家人回大馬飛機票及住宿和宴客所有開銷 約40~50萬
2.男方台灣宴客時,女方親友的禮金女方要全收.
現在通貨膨脹 講白點 給得錢也不夠花

不如通通不用付 也不用收 不就得了
我當時結婚 我爸媽都說不要收聘金
不想讓人家覺得是在做利益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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