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種相似案子還不少,如果事實真的如樓主所述的話(因為只有單方陳述,容我暫時保留一點不一定完全可信),對方應該是會同意離婚的。
其實離婚不一定對小孩有害,如果夫妻雙方同在一個屋簷下常常吵架或是氣氛不好,也會影響到小孩
離婚後,雙方還是能有(也通常是一定要有)方法一起帶小孩成長
看是要輪流住,還是約定主要照護者,另外一方能夠探視,或是直接約定一方行使親權,都好。
沒有了婚姻的壓力,雙方的相處關係或許會比痛苦的婚姻好,爸媽關係好,小孩的心情自然也會比較好,而不是執著於無意義的婚姻。
小孩不懂,現在做這樣的表態是正常的,重點是大人怎麼處理。
只要把離婚的條件講好,財產、扶養、會面交往的方法講好,越平和的離婚,對小孩的傷害越小。
離婚是雙方和小孩的另一個開始,並不是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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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性向的問題,如果真的如樓主所述的話,先生也一定不是心甘情願地進入婚姻,說到底,傳統的婚姻思想束縛了不少人。這婚姻其實就是互相傷害的過程,悲劇的成分居多。能夠平和的結束,對雙方都是好事,人生的未來是有限的,能走出悲劇迎向新的未來是值得鼓勵的。
談得時候少一些情緒,多一些面對未來的勇氣。
還是同樣一句話,離婚會是起點。
by 法律實務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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