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terlove wrote:結婚十年有一個六歲...(恕刪) 你真的認為有可能沒有怎麼樣嗎?就算真的沒有怎麼樣,心也不在家了啦!(去了好幾次肯定是有怎麼樣的,如果只有去一次的話,那是不太一定....請節哀)去吃飯喝酒+去飯店,騙你說要加班?居心何在?是不是。我認為,第一個,談公事不可能需要常常好幾次2-3小時,而且是去飯店。一般來說吃飯的時間就會順便談的,談完就會回家。第二個,談公事的地點,小七或麥當勞應該會是更近、更合適也方便的地點。想想怎麼談離婚會比較合適對你老婆說機會是自己給自己的不是別人給你的....當然如果你覺得自己沒行情,你也可以隱忍....我的話,我不會忍,你既然不珍惜,那就到此為止,讓你走....
我前妻就是搞外去劇情還一模一樣只是外遇對象是老闆的兒子建議下次自己偷偷跟去看記得要帶朋友去錄影平常多多套話問是哪間飯店百密有一疏看手機看皮包有沒有不一樣的東西與其在這裡問何不現在立馬起身偷偷跟去呢!?請徵信社也行參考一下
無毒不丈夫..最毒婦人心...若小孩還小,就先忍一下吧,從此以後你也不需要那麼愛她了...可以不需要遷就他,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等小孩大了以後.你就可以跟他離婚了...他現在不跟你離,只是在等小王給他一個承諾的時間點而已.反正你是對他好的就好,問心無愧...至少這輩子你沒有對不起他過.你失去的是不愛你的人.但他卻失去了愛他的.總有一天等他人老珠黃時,報應就會來了,沒什麼好擔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