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以為是小額發票不給獎,結果還是一樣給,這種新規定也只能防那種比較笨或是等級低的人要破解太簡單,現在超商那麼多,每次出門到家附近超商、有賣塑膠袋的商家,每間各買一個塑膠袋,每次到10間,每天這樣搞個5次,每期就有3000張發票,不考慮車輛耗損、油錢、時間成本的話,3000張發票的成本只有3000元,如果再找個人同行,每次每人各買一個塑膠袋,這樣一個月就有6000張發票了,這樣搞發票還有一個好處,雖然發票張數多,但並不是同一間店短時間內大量連續開出的,難以追查然後發票都拿紙本、不存載具,每期對中的發票自己只領個幾張,其它的中獎發票找人頭代領,給他抽一點我看將來大概會出現專門幫人代領發票賺錢的職業了,找人代領還有一個好處,獎金拿到就是你的,絕對不會被追回去,最多是被人抽一點代領費用,如果代領費用是抽成制的,那麼獎金比較高的那幾張自己領,獎金較低的找人領,這樣被抽的費用還比較少幫人代領發票的人只要名下沒財產或根本是遊民,相關單位事後想追獎金也難以追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