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消費「洗發票」不管用了!財政部:明年起符合4條件不給獎

Evelyn Tsai wrote:
「洗發票」的亂象長期(恕刪)


政府手腳有夠慢,當初新聞出來就應該即刻調整與修正
mjnnnNnBa
這四項規則早就該實施了!
讓那群貪婪的敗類無所適從!
影印1張,發票3元算嗎?
smash15
這類的沒問題可對獎! 但,若一次印幾十張以上,卻故意要求發票小額列印很多張,假如有中獎要兌獎,主管單位應該會特別注意!
hob5378
[大笑]
明知有錯,也提不出充份抗告的正當理由,卻不追回國民的稅金,討厭這些政客跟其扶植的公僕
Rog8Phone wrote:
那麼蝦皮票券 1元養(恕刪)


1111也搶了一個! 都忘了!
但這個月在自己的消費紀錄都沒看到
要在哪找出?
這政策我很讚成,有些人為了發票用一塊錢去超商買塑膠袋,假設他花一千塊買就一千個,而一天一千個那一個月?一年呢?
我還以為是小額發票不給獎,結果還是一樣給,這種新規定也只能防那種比較笨或是等級低的人

要破解太簡單,現在超商那麼多,每次出門到家附近超商、有賣塑膠袋的商家,每間各買一個塑膠袋,每次到10間,每天這樣搞個5次,每期就有3000張發票,不考慮車輛耗損、油錢、時間成本的話,3000張發票的成本只有3000元,如果再找個人同行,每次每人各買一個塑膠袋,這樣一個月就有6000張發票了,這樣搞發票還有一個好處,雖然發票張數多,但並不是同一間店短時間內大量連續開出的,難以追查

然後發票都拿紙本、不存載具,每期對中的發票自己只領個幾張,其它的中獎發票找人頭代領,給他抽一點

我看將來大概會出現專門幫人代領發票賺錢的職業了,找人代領還有一個好處,獎金拿到就是你的,絕對不會被追回去,最多是被人抽一點代領費用,如果代領費用是抽成制的,那麼獎金比較高的那幾張自己領,獎金較低的找人領,這樣被抽的費用還比較少

幫人代領發票的人只要名下沒財產或根本是遊民,相關單位事後想追獎金也難以追回了
只敢拍蒼蠅 不敢打老虎
oviraptor wrote:
你們在哪個縣市啊?北(恕刪)

台中也來效法一下北北基桃竹 假日收停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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