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fsoso wrote:因為怕給你2000你(恕刪) 直接發消費券2000怎麼存?搞的這麼複雜,我都還在想要怎麼跟家裡父母長輩說明這怎麼用,到最後他們嫌麻煩就乾脆不用了,請問有多少長輩會遇到一樣的情況?這樣真的有刺激到消費?有振興經濟?發消費券,我不消費我可以賣給朋友,他一樣會拿著我的消費券去消費,and我可以存錢,這樣有甚麼問題?我可以把兩千存起來,我朋友拿著四千去放大消費(通常商家會加碼吸引消費券客戶),這樣一樣有四千的金流阿
sking17 wrote:11項限制裡面有一項就是不能儲值。那這邊又說可以怎麼做轉為儲值?到底是怎麼樣才對? 數位版的是你先消費,所以沒有「拿振興錢去儲值」的問題。可以儲值的是消費滿3000後,政府退給你的2000,這2000算「謝謝你為振興做出巨大貢獻」後的回饋,不是「規定你怎麼花的那3000」,用途就隨你了。(果然很複雜)
oniki wrote:直接發消費券2000怎麼存?搞的這麼複雜,我都還在想要怎麼跟家裡父母長輩說明這怎麼用, 我的意思是拿券買原來就要買的東西(例如家用品)然後自己不就多了2000可以存下來反正他就是要發券老百姓也没辦法
還是不懂拿1000換3000的涵義若是你先去商店消費1000,政府再發3000的券給你還有些獎勵消費的意思但卻要民眾拿1000現金去郵局買3000元的券消費前先付1000給政府?不過電子支付的施行法就是先消費3000,後退你2000所以我唯一能想到拿1000換3000的用意是提高實體券的門檻鼓勵使用電子支付減少實體券發行量
真是太多人為了罵而罵,為了反而反,多了2000元可用付出一點心力是有什麼,很多人工作一天還沒有2000元薪水,很多人抱持著這是我繳的稅,請記得政府是可以不發的。Nanako0625 wrote:司會核對身份資料,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後,就會核准使用,之後就可以用銀行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