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有四張實支實付保單(都在修法前購買)
但因為都有投保年齡上限問題
所以最近想換一張無年齡限制的實支實付
現在問題來了 由於最近的修法規定一人不能購買超過三張
那如果我要加買新的一張實支
我是要先退掉既有的兩張 才能去買
還是我可以 一張換一張 總數維持四張即可?
懇請懂相關法規的網友解惑
感謝
只是你預計新增的未必是實支實付險
因主管機關規定從業人員不得在公開場合談論特定公司及商品,故進一步回覆已私訊您
其實在要保書上就有相關詢問,詢問被保險人是否有投保實支實付險
但問題來了,很多保戶可能自己投保了哪些也不清楚,自然可能會沒有(誠實)告知
而保險公司的做法是不論要保人有無告知,都會去調閱各位的投保紀錄
相信有版友曾經因為第二家實支實付險,而遭到莫名被拒保
那就是因為投保規則的關係
因為這裡會產生一個問題,倘若保險公司未遵守規定而承保,那究竟是算保戶的責任還是保險公司的責任?
為了避免此問題,保險公司都會自行去調閱紀錄
再者,除了主管機關的相關規定外還有投保規則的限制
例如累積同業住院保險金不得超過1.2萬等等...
這些不調閱該怎麼判斷? 所以一般都會去調閱
當然,不論如何還是建議誠實告知
歸根結柢保戶還是要盡到自身應盡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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