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百富負責人儲開軒自稱也是受害人
若事關百富的商譽
那為什麼還要成立自救會
全權交由百富處理就好
畢竟以公司名義提告
師出有名 也更順理成章 不是嗎?
所以現在就是你儲開軒展現誠意的時候
不是你在會議上一句「我賣車賣房 籌錢來讓大家打官司」
難道你只是想要塑造自己也是受害人 博取大家同情後
出一些錢 把這爛攤子丟給自救會?
比起這些可憐的投資人
你更了解全部事情的來龍去脈不是嗎?
如果這樣想卸責嗎?
反而顯得更沒有誠意!
至於你說有委任一個香港很厲害的律師(這也是好幾個禮拜以前的事)
好啊 那剛好趁這個機會
在這個公開平台上
把委任律師的「訴狀」公諸於世
不是委任書喔 也不是網路上報案的電子郵件
這樣便可取信於大家
同時也消除大家的疑慮
但考量到你有官司纏身 不便出面
不然你也可以交代你底下那一群挺你的人
用百富的名義去跨國提告陳嘉和
而且當初不是說可以用『送中』的議題箝制他
他現在仍是湖北政委 自然不想把事情鬧大
這些文字言猶在耳
時至今日仍覺得是拖延
如果你覺得是陳嘉和弄你
看你是要「再」派人 去找陳嘉和好好喬一下
動用所有能用的關係
讓他把錢吐出來
不然關是你在關 爽是他在爽
值得嗎?
說不定你做了這些事
法官從輕發落
到時候還可以減免一些刑責
馬勝案吸金139億元 總裁張金素二審仍判11年
這次的金額更大 受害人數更多
不知道有沒有機會關的比張金素還久?
所以啊 儲開軒啊儲開軒
陳嘉和害的你百富經營不下去 還要被關
真的是「爽到你艱苦到我」
這樣雙輸 儲開軒你甘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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