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成交5萬口的我。與你分享選擇權的風險

非洲帅哥波波

最远的你是我最近的爱

2022 結束了

雖然 還是 月都有淨獲利 但顯然是不滿意的

檢討 ? 不準備檢討什麼

如果能夠 連續 幾十個月獲利 遇到 獲利不如預期 就要檢討 那也太累了吧

開樓分享5年 任何網友爬完這棟大樓

會有人還覺得 louis是個對選擇權不通的三歲小孩嗎

任一個 對於 選擇權賣方 有研究的交易人

他宣稱 他今年有賺錢 我通通都會相信


長他人志氣 ? 不~ 我說的是實話

只有目中無人的交易者 才會大吹牛皮說只有他賺 別人都是賠的

我才不是這種人咧

選擇權 賣方 是個有容錯率的商品

重點就是 你要如何選擇操作模式

我的付費下午茶 不會分享 如何裸賣 也不會分享 比例式價差

如果你就是 願意裸賣 也敢冒這種風險

那是你的自由 我完全尊重 ~ 彼此 理解並尊重 就是最佳解

但 要我 收錢分享這個 這麼ooxx的操作手法 ~ 抱歉 ~ 我心裡這關 我過不去

所以不用花這個錢 ~

當然 還是 要爬完這樓 私訊心得 確認你理解我大致是什麼樣的人

並且彼此先 一對一對話 讓雙方了解 值得見一面

謝謝

ps 目前還是不會有開課教學的打算 雖然這句話已經講了 好幾年了

未來如何 我不做任何承諾

謝謝


這張圖 在第一頁就有了 只是不是同一印表機 那台後來退役了

把連供印表機送修

賣家看看 查了查說 印了這麼多張 生意做很大啊 營業用 最好是買商用的 不要買家用的

我說 這樣很多嗎 而且 我真的不是商用 我是家用自用

他說 幾萬張 是家用 ? 嗯 他不是第一天賣印表機 ~ 這樣的非商用印量 他還真沒看過

他問 你的用途是 ?

我說 我是股市交易者 大量複盤用的

賣家的表情 ~ 很驚訝 ~ 然後聊的就是交易了

謝謝
發現這個市場(含視頻主持人),最後走的一招就只會看圖說故事(事後諸葛),然後收費賺散戶的血汗錢。
試想,這些所謂的老輸如果他們真的能賺錢就在股市好好賺就來不及了,何苦浪費時間到處拋頭露臉及買廣告來收費賺散戶的血汗錢呢?
很自然地就會神話自己...為自己造神...而失真!
依據選擇權契約規格 選擇權契約乘數 相同者 不能有2個 在同一結算日結算的 中心思想

應該在 1/11 開倉的 1W4 在1/25 長假 若在 1/30 結算 會與 代號 1W3結算 的契約 相衝突

所以 1W4 將不會被開啟 (取消)

若有人問 依據選擇權契約規格 選擇權契約乘數 相同者 不能有2個 在同一結算日結算的 中心思想

這句話 在期交所找的到嗎

我不清楚

但 在幾個月前 雙周開始 我就提過這個觀念

這應該算是 選擇權交易規則衍伸的的基本常識

謝謝
再次說明 選擇權的開倉規則

不能有2個同樣 1點50元的指數選擇權 (如果如果將來 有不同價 /點的 那就當然可以 就類似小台 跟大台)~ 最後結算日為同一天~

每週三只會有1個契約到期結算。
每週三只會有1個契約到期結算。
每週三只會有1個契約到期結算。


以上最基本的開倉規則 ~


還有 現在 沒有所謂的 新開倉 單周選擇權

所有的周選開新倉 都稱為 開 新雙周選 ~ 但他的 結算日 可以是隔日 ~ 14天 間的周三

準此

1/30 會同時開啟 2個新雙周選 代號 2w1 2/1到期 2w2 2/8到期

1/11 不會有 代號 1w4 的雙周選 被開啟

但這新聞稿 卻沒提到這一點 ?

https://www.taifex.com.tw/file/taifex/CHINESE/11/attach/%E6%96%B0%E8%81%9E%E7%A8%BF-20230103.pdf

當然 一切依 官方公布為準 這是不用多說的

但我認知是對的 ~

最晚 1/11 應該就會有答案

謝謝
關於付費的下午茶的 流程
先私訊 您的選擇權經歷

當然不能是 選擇權小白
大致爬完這棟樓 談談您的心得

覺得合適 再 通話聊個 1-2 小時 真的合適 再約見面聊 反之則當然不會見面

沒有見面 當然不會有任何付費關係

付費 是 要見面才會有的 ~

我不準備 跟 自認什麼選擇權什麼都不懂的人 喝下午茶

下午茶 並不是上課

選擇權什麼都不懂的人 應該至 先買書 或 上課 或上網廣泛學習

如果連這一步都不踏出去

我想 我沒理由 花時間與這樣的人見面

謝謝
我來分享我對夫妻關係的看法

夫妻財產制一共有三種。分別是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法定財產制。
其中,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都是約定財產制的一種,必須特別約定才能適用

約定方式 是備齊文件後,向夫妻戶籍所在地的法院聲請登記 ~ 口頭約定是無效的

好 ~ 把焦點放在 絕大部分人的 共同財產制

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

婚前買的房子或車子 另一半 無權處理 當然 也不必負擔義務

婚後 自己去買樂透 中獎 ~ 當然 也是夫妻共有

以上是 原則

但 一般來說 平常沒事時 自己當然可以自己管自己的錢 如何使用 也不需報備

婚姻關係消滅時 有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但 如果是有過失的人 比如 外遇 家暴


你要對有錢的另一半 申請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 法院有權利駁回你的請求
言語暴力 也是暴力

對方沒做自己應盡的責任 講不聽 可不可以用手或腳 持續刻意的 碰觸他人身體 ?

讓我告訴你答案 ~ 根本是不行 ~

但做都做了 對方一旦出聲拒絕 也就必須立即停止

想像一下

為何有 直系血親 旁系血親 姻親 的分別

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連最親近 帶有同血緣的 子女 在現在的社會 可以因為不聽話 就用腳踢他嗎 ~ 當然不行

夫妻關係 是可以消滅的

婚姻關係 是一種人性修練 需要忍耐 包容 ... 很容易 輕易打碎 要離婚不就是現在常見的嗎

非合意的 手來腳來 ~ 我很難想像這關係能維持多久

講不聽 就 手來 或腳來 ? 出聲說不舒服 不要再碰 還持續 ? 這絕不是一個尊重他人的人 會做的行為

有的夫妻或許可以手腳來很快樂 ? (雙方合意 或對方宥恕 ? 跟上述是完全不同的情況 懂 ? )

請不要誤導他人做這種事

謝謝
舉例 AB為夫妻 且A對B家暴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 的規範

如果B拿到 保護令

法官裁定 下列事項

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之住居所


A可否抗辯 夫妻有互負同居義務 拒絕搬遷


我的解讀如下

A想太多了

A 必須搬離 若不搬離

違反保護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那為什麼 有些家暴案 夫妻還是都住在一起

我的回答是

一般常見的是 法官根本沒發這項保護令 發的是別項 可以聲請很多 法官不一定會全準

法官是看證據裁定 不是任一方片面之詞

可以主觀認為 自己心生恐懼 可能法官卻依證據看起來還好 不嚴重

否則 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之住居所 一般來說應該法官會准才是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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