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公寓建設延誤糾紛


投資新公寓時,施工延誤是很常見的,而且可能會令人沮喪、壓力很大且成本高昂。公寓建案可能被延誤的原因有很多。以下是泰國公寓建案延誤的兩個主要原因:

  1. 建商延誤或未能交付

在某些情況,建商可能會延誤交付或根本不交付,從而導致整個公寓建案的建設延誤。最終客戶和買家無法依照合約約定進行房產轉讓。

  1. 建案未達環境影響評估EIA預期

當公寓建案開始建造,建案首先必須提交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為未來任何正面或負面的環境影響進行規劃和做好必要的準備。有些物品甚至在索取環評表之前就已掛牌出售,提前檢查客戶的需求。然而,如果該建案未獲核准建設,其環評申請提交將被視為不成功。另一方面,如果鄰居投訴或董事會成員決定暫停施工許可證,施工也可能突然停止。

當在泰國遇到這種情況時有幾種選擇:

  1. 請求終止合約

如果您決定不再繼續購買該公寓,您可以依據《泰國民商法》第388條及建案合約中的詳細資訊,透過掛號信發送一封主題為「因施工未按計劃而終止合約並退款的請求」的信件,該信件將有收件人的簽名作為確認接收。


另外,如果建商願意提供您公寓轉讓,您可以回覆「我拒絕接受公寓轉讓,因為建商延遲施工導致一切無法按計劃進行。因此,我想要求全額退款」。

  1. 針對此建案要求賠償

如果您不希望完全終止合約,並且仍希望繼續完成購買公寓單位,但您希望建商支付您賠償作為責任證明,您可以通過掛號信發送一封詳細說明的交貨通知書您在交易中希望專案方遵循,以及具體時間。

  1. 起訴建商

如果建商拒絕全額退款,您可以根據《泰國民商法》第391條對建商提起訴訟。如果您決定提起訴訟,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將作為顧問陪同您。然而,由於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的其他訴訟工作量,訴訟過程可能需要一些時間。

您將有權立即終止與該建案簽訂的合約並要求全額退款(從預訂費到首付款),後者您可以選擇從付款日之後要求每年7.5%的利率。[1]


[1] The court may increase or decrease the interest rate request as they deem appropriate (according to article 7 of the Unfair Contract Act). Most returns are between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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