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ffeesteakxboxone wrote:檢查官改成加重誹謗,從500、1000改罰簡易判決15000、30000,還在和解,還沒開一審宣判。10-11月,我們溝通很多次!其實這間大公司考量我的困難,已經開出很好的3個條件和解!在10月中下旬,是我的律師7月去妥協的,沒想到我看錯內容意思! 簡易判決15000、30000 你不和解, 還請律師去搞 ?律師出個庭 5萬起跳, 多跑幾次幾十萬入帳... 不知你在想甚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