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年前我叔叔過世,當初長輩談好說房屋要給我,但因為一些事情,導致沒有去辦理程序
最近我開始處理房子事情,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1、請問姑姑過世後,姑丈以及姑姑的兒女是否會有得到繼承的權利(姑姑在我叔叔過世之後才過世的)
地政事務所答覆是「沒有」,但地政士代書說是「有」,到底哪個才是正確的..我一頭霧水
2、因為已經過了拋棄繼承的時效,接下來如果要把房屋過戶給我,大致上流程是如何?
以上,先謝謝各位的答覆
Dong1218 wrote:
N年前我叔叔過世,當初長輩談好說房屋要給我,但因為一些事情,導致沒有去辦理程序
最近我開始處理房子事情,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長輩沒權利分配你叔叔的遺產。
叔叔有遺囑嗎?沒有,口說無憑,只能衣法律繼承順位繼承。
Dong1218 wrote:1、請問姑姑過世後,姑丈以及姑姑的兒女是否會有得到繼承的權利(姑姑在我叔叔過世之後才過世的)
姑姑若依順位輪到她繼承(不管有沒有辦繼承),其兒女自然排在第一順位。
Dong1218 wrote:1地政事務所答覆是「沒有」,但地政士代書說是「有」,到底哪個才是正確的..我一頭霧水
配偶是當然繼承人,兒女(直系血親卑親屬)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往下順位為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你呢...抱歉,跟我一樣,非法定繼承人。
Dong1218 wrote:12、因為已經過了拋棄繼承的時效,接下來如果要把房屋過戶給我,大致上流程是如何?
所有法定繼承人同意房子無條件過戶給你,代書就會幫你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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