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被網購供貨商 要求支付半年前的貨到付款款項 越想越不對....
不太懂法律 想客觀的詢問各位大大 這到底算是誰的問題?
===時間表說明===
2019/06/18 我妹於購物網站購物 貨到付款

2019/12/20 半年後 供貨商發信電話聯繫我妹 說貨到付款沒收錢 要求匯款

2019/12/20 自行查詢購物網站 顯示已付款
並致電 165 查證詢問 而165給的建議是 可能為詐騙 無須理會
2019/12/24 供貨商電話簡訊脅迫揚言提告

2020/01/17 收到律師函 回電律師事務所
之後律師沒回電
反而是他們供貨商公司自己又打過來說買東西不付錢
說成是我聯繫他們法務部說沒繳錢要繳 整個問號???並威脅五天內要匯款 否則後續法律費用都是我這邊要出

而且內容金額還與實際不符 正式律師函還這樣未免太像詐騙威脅漏洞百出了吧?
2020/01/17 消保會/165/1950/110
大滿貫打了個遍 只為再次查證2020/01/17 自行 與 購物網站接洽
(而平台親切且客觀理性的提供分析並居中協調)
這才是正常的吧?
最後經過平台 才查證確認非詐騙 匯款
2020/01/17補充:
匯款後間隔不到一小時 該公司看到一星評價,供貨商 再次來信威脅提告!

這感覺就像收到錢就又立刻翻臉
2020/01/17:申報消費者保護會
2020/01/18:把事情經過 同步更新發在評論/討論區上 並寄送副本給各單位
2020/01/20更新:評價可能疑似被檢舉消失了 再次編輯評價沒用= =''

(到底?供貨商有權利移除評論嗎?)
===時間表結束===
我想問 半年前 線上購物賣我妹東西
供貨商 半年後才追錢 半年後才說貨到付款沒付錢?
上網站查詢卻是已付款 所以才會合理懷疑是詐騙
後續確認 貨到付款過程未收費問題是他們自己的"人為疏失"
半年後才追款也是 錯的是自己還態度糟糕 溝通不良
這不應該去怪罪客戶吧? (這同時造成我妹的情緒不穩、緊張、身心理不適)
這真的是良好的客戶服務嗎? 還是討債集團?
發律師函 說是侵占 威脅會沒工作 說等著被告 (電話全程都有錄音存證[點擊下載])
所以我給供貨商一星評價 這都是環環相扣的!

有夠誇張 要不是最低是一星連一星都不想給
為了五百多塊 至於嗎?超生氣
給予一星評價後 該公司看到評價,再次來信威脅提告!所以申報消費者保護會

給的評論都是事實 經過也有錄音存證[點擊下載]
由於對方想提告 所以先申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以保護我妹和我自己
目前所有接洽單位皆有紀錄 從購物網站/消保會/165/1950/110都有錄音佐證確認、建議
只求公正、客觀的看待這個事件
我相信正常來說 半年前的網購
貨到付款 沒收到錢 半年後才追
(而且沒透過平台 而是自行聯繫是啥意思?)以常理而言 這並非是消費者的錯誤
銀貨兩訖 買東西要付錢 天經地義但 他們自己造成的問題 不老實承認
付錢的不是大爺 我妹也不是買東西不給錢
雖然才幾百塊 但至少是客戶 捧場不想被打臉 買東西還得看人臉色?
總之 情緒化的我和他們公司都不適合再次接洽 就交給第三方去判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