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說我的立場,我是主張殺人要償命。對我來說,根本不需要討論有冤案或者終生監禁等,因為那是執行細節,就跟現有的法律一樣,對於不同殺人的動機跟情境也有不同刑期,因此要不要廢除死刑,應該要討論殺人者需要為他的行為付出甚麼代價才對。而我只想問問如鄭捷,陳進興等殺人者,很明確沒有誤判,自己也承認殺人,支持廢除死刑的人認為他們要不要償命?說白一點,如果廢死團體可以正面地告訴國人說如鄭捷者也不該執行死刑,那我就會佩服跟尊重他們的理念跟努力....
如果以台灣兩千一百萬人,有九成的意見是反對‧那就是一千八百九十萬人反對‧憑甚麼聽一個中研院學者的意見?一個人的意見比一千八百九十萬人的意見重要‧如果這樣那就透過選舉投票吧,看是贊成的人多,還是反對的人多‧以後誰上台執行,不遵守人民的意見‧那就換人做看看‧個人的意見,不能凌駕在眾人的意見之上‧說說古代劉邦的意見,這樣的人應該不會輸給一個中研院學者吧‧有劉邦這樣的觀念,難怪可以開啟盛世‧約法三章一詞,最早出現於《史記》「高祖本紀」。公元前207年,劉邦占領秦都咸陽後,廢除了秦的苛法嚴刑,只保留三條: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殺人者處死,傷害他人身體及盜取財物給予和罪行相應的刑罰)
因為出門可能被車撞死,所以所有人都不准出門?因為搭飛機可能會墜機,所以所有人都不准搭飛機?因為打疫苗可能會死人,所以所有人都不准打疫苗?因為核電廠可能爆炸,所以所有國家都不准蓋核電廠?因為可能會有死刑冤判,所以不准有死刑?這個世界的一切都建立在 "機率" 之上,因那 "極低的概率" 而恐懼,是很不智與違反科學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