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urcura wrote:
欠各兩萬,要法拍房子,這不合理‧
沒錢可以分期或緩繳
只要不逃避想辦法有誠意繳都好說,可以想辦法解決
如果擺爛不繳都不處置的話,那社會公平正義破壞無存了!
會弄到拍賣房子的,通常是不理不睬,咎由自取。
拍賣房子只是逼繳罰款的手段,並不是要讓違規戶無房可住,只要一開始就面對問題,不會落此地步。
一定又有人說可以拍賣她家裡較低價值的東西,那為了兩萬元要執行單位浪費人力郵資多次催繳、還要專人透過漫長行政程序去查有何值錢物品,還可能多次拍賣未必能拍賣出去,她們是要耗費國家多少資源、公務員多少人力工時來催繳這兩萬元? 人力工時及材料成本,及拍賣成本,可能要花納稅人幾倍罰款金額,這對一般納稅人公平嗎?
拍賣房地產是最有效的催繳方式,也是浪費國家資源最少的方式! 真的有心無錢付罰款,那拿房子去貸款總貸的出兩萬元吧!
最爛的是不怕違規不繳罰款讓一堆人耗費人力催繳,還訴苦責怪不符比例原則,是當事人的不負責任才落此地步的,別怪錯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