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還是有公平正義的簡單說就是計程車從左後方超車不慎, 擦撞到右前方機車,初判表說計程車無違規, 而機車應注意未注意,計程車還向被撞的機車索賠!!莫名其妙被撞還被要求賠償,害八十歲老人全身擦挫傷吃不下睡不覺,二個多月,這筆帳怎麼算啊??看到鑑定報告,真心覺得警局的初判表太不合常理!!!!鑑定報告, 結果完全相反, 超車不慎的計程車才要負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