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不明確就不能構成事實啊,推薦你去找奇賓事務所的林雅鈴律師,她有待過行政執行署的經驗,知道一些套路是怎麼處理的,會比一般打刑民事的律師清楚。如果是我的話,也是絕對嚥不下平白無故被公告姓名,個人名譽受損市政府真的賠不起耶???
行政訴訟,都是敗訴…
被公告營業場所當事人姓名
勞基法也有啊!

不服氣明年新制上憲法法庭
●黎明之前的夜晚總是最黑暗的! ●黑暗不能終結黑暗.唯有光芒!
找律師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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