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房子倒底多久以前的?樓主這個問題前陣子剛好也有遇到,是自己的爸爸要過戶給我跟我弟。生前先「贈與」,除了有贈與額度,超過會有贈與稅的問題,還有一個就是增值稅。如果房子的年代久遠,增值的幅度非常高,到時候贈與時要付非常高的土增稅(我去地政事務所試算,光是土增稅就要好幾十萬了)。建議樓主可以自己做做功課,去地政事務所或是代書那邊研究一下:1、現值多少?扣除220萬贈與額度外,差額有多少?2、增值稅有多少?因為遺產是免增值稅的,所以還是要試算清楚比較好。以樓主的案子來說,我認為最好的方式是如果增值稅不高,逐年贈與。
我覺得前面幾個人說姑姑會全部拿走遺產不太正確如果奶奶只有你爸跟姑姑兩個孩子你爸只有你一個兒子那你可以代位繼承繼承你爸的權利就是一人一半真的有問題還是要去問代書比較實際至於你姑姑想拿遺產繼承不是遺囑就能解決還有最低的繼承比例還要兩人同意人心最難測
建議找個代書問一下,計算一下因為生前贈與以及身後繼承費用會不一樣至於孫子是不是都分不到.這點需要再確認一下~ (如同樓上說的)因為當初處理家人遺產稅的時候戶政那又再三特別確認我一個過世的哥哥有沒有後嗣~如果是老房子...或許費用不高只是.....如果你姑姑知道會不會炸鍋了~
要省掉大麻煩,生前過戶是上策。台灣的立遺囑只是笑話,死後子女一樣告上法院,沒效用。生前分完 後代才平安。過戶會有 贈與稅、契稅、增值稅你要先去查,公告現值、公告地價、面積,上次過戶時間、房屋評定現值。老房子本身不值錢,麻煩的是地價。然後就能上網算要繳多少錢以前幫長輩算過一次,一樣是考慮爭產的問題當時市價 600萬的40年的老房子,房子跟本不值錢,麻煩的是土增稅,40年沒過戶,要付近百萬土增稅,最後也是打消這念頭。留作遺產處理。地點好的老房子,這點麻煩。算一算,如果錢付的起,直接過戶省的夜長夢多。民法第1148之1條規定,長輩過世前2年,如有贈與財產給繼承人,贈與部分須視為遺產你父親留下的爛帳,你只能自己想辦法收拾。不然就準備和姑姑打官司、上法院。
Eigen wrote:民法第1148之1條規定,長輩過世前2年,如有贈與財產給繼承人,贈與部分須視為遺產 就算贈與視為遺產,那也是要納入遺產稅總額裡,已經贈與出去的又不用拿出來重新分配,除非是長輩有債務才有可能要拿出來所以提前被贈與還是比較好,跟姑姑應該也沒有官司的問題但走贈與的部分,未來要有心理準備,賣房子會用房地合一的稅制本來透過遺產讓土增稅重新歸零計算的優點消失了舊制房子繼承後,賣掉時還保留舊制,因為土增稅從繼承後開始重新計算本來就不多舊房子房子不值錢可能財產交易所得也不多,甚至沒有這些優點都消失了房地合一最高課稅45%,要有繳高額稅金的心理準備當然還是可以用自用住宅方式降低稅金,就是不能買上賣,要持有六年
巴伐利亞snake wrote:請問高手,不管是遺產或是贈與,如果只有房子沒有現金,繳不出來稅金怎麼辦? 就無法辦理完成啊,不管用那種方式辦理過戶,每個階段都要完備才能進入下一階段,卡在繳稅階段當然無法進入過戶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