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Sky wrote:
我目前能做的是把能執行的方案告知長輩
一、5位子女共同繼承,各繼承1/5。
二、某位要辦理拋棄(祖母過世後三個月內要辦理),就由其他未辦拋棄的人共同繼承。
三、如果協議要分錢,遺產稅申報產權過戶完找仲介賣掉,各分1/5售後價金。
四、如果長輩們協議房子要留給某位,可以用分割繼承的方式辦理。
例如:房產由長子繼承,次子三子四子五子繼承現金共3萬元整。
分割繼承的方式很彈性,只要每位繼承人都有繼承到遺產就可以,不限遺產金額多寡,前提是繼承內容大家都要有共識同意。
大約就是這四種方式,看長輩們能有共識的是哪一種再說
假設都無法有共識,也被某人卡住無法辦理遺產登記,可以由其中一人申請辦理公同共有,大家都依照法律規定的應繼分一起繼承、一起持有
justin2362 wrote:
一、5位子女共同繼承,各繼承1/5。
二、某位要辦理拋棄(祖母過世後三個月內要辦理),就由其他未辦拋棄的人共同繼承。
三、如果協議要分錢,遺產稅申報產權過戶完找仲介賣掉,各分1/5售後價金。
四、如果長輩們協議房子要留給某位,可以用分割繼承的方式辦理。
例如:房產由長子繼承,次子三子四子五子繼承現金共3萬元整。
分割繼承的方式很彈性,只要每位繼承人都有繼承到遺產就可以,不限遺產金額多寡,前提是繼承內容大家都要有共識同意。
大約就是這四種方式,看長輩們能有共識的是哪一種再說
假設都無法有共識,也被某人卡住無法辦理遺產登記,可以由其中一人申請辦理公同共有,大家都依照法律規定的應繼分一起繼承、一起持有
你這樣說我思緒就比較清楚了
萬分感謝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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