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nus0256 wrote:互不承認主權,也可以是一個國家但兩個政權(恕刪) 又來了ROC跟PRC有不同國名、不同國家領導人、不同憲法、各自不同的外交跟軍事兩岸的人民有各自不同的國籍這些都是鐵一般的事實到底要怎麼是同一個國家
bian0728 wrote:沒必要實際上就是兩岸分屬ROC跟PRC不管修不修憲都不影響這個事實 為什麼沒必要? 你代表所有台灣人?你又根據什麼可以說修不修憲都不影響這個事實?ROC 中文是中華民國, 現今的綠營政客可曾說自己代表ROC, 即使是英文.說穿了, 你只是在吃ROC 或 中華民國名稱的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