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min VIrb XE 根本不適合當行車記錄器

很好奇,請教一下,一般網路使用者不就是憑字面上去了解,怎麼知道兩種循環錄影是不一樣的?你一開始就知道嗎?字面上根本就有誤導嫌疑.....
chu2528 wrote:
很明顯是你沒搞懂'...(恕刪)
安安 wrote:一般人對於行車記錄器...(恕刪)



假設現在使用循環錄影

開始錄了,檔案編號1,選擇10分鐘循環錄影

他就會開始2分鐘分割為一個檔案,總共五個檔

1-1 1-2 1-3 1-4 1-5

當錄完1-5後就會將1-1刪掉,不斷循環

但是若此時按下停止錄影

下次再開始使用循環錄影的話,編號就會從2開始

編號1的檔案仍然存在

刪檔時仍然從2-1開始刪這樣輪迴

但你能說這不是循環錄影嗎?

有誰說過循環錄影就必須在記憶卡滿了時將前面檔案刪除才叫循環錄影嗎?

為何要把自己主觀看法放進來呢?

現在很多運動相機的循環錄影都是這樣的

為什麼呢?

因為他是運動相機不是行車記錄器,正常人不會把他拿來當成行車記錄器而不去使用其他功能,行車記錄器就是放在那不斷錄不停錄,錄到壞了錄到車禍了錄到死了才會去用到他,而運動相機是經常會使用的

另外說什麼誤導的人更好笑了,他沒有循環錄影嗎?還是他不能當行車記錄器了?所謂行車紀錄就是行駛時將狀況紀錄下來,這一點手機都能辦到啊!誤導什麼?
了解~簡單說運動攝影機根本不適合專職當作行車紀錄器來用~~我記下了。
小豬翔 wrote:
假設現在使用循環錄...(恕刪)



開箱文也再次強調
已經說明很清楚了還需要解釋??

不用試了,已經有苦主也與我一樣碰到循環錄影卡滿問題

看到這台標榜可當行車記錄器才買的
要不是看上頁配文與評比的日夜拍畫質,我何必選超過一萬的運動攝影機
我當初看上sony的運動攝影機驚艷的話面,但看到有人發文說不會"循環"錄影 才沒買的

所以是我犯賤,買了運動攝影機當行車記錄器

ps. 我PM給站務的開箱文作者,對方看了沒任何回應 (只負責收錢評測,與他無關?)
小豬翔 wrote:
假設現在使用循環錄...(恕刪)


唉~算了~還是補充一下

運動攝影機循環講白一點叫做關鍵畫面循環

如果預設10分鐘就不停在這10分鐘內的數個分割檔去循環

直到精采畫面出現,按下停止錄影後則剛剛的關鍵畫面10分鐘得以保留

又不會占滿整張記憶卡也不需要去刪除沒意義的畫面

Action cam 的循環意義在這邊

那你一定會想,我就用Full循環就好啦,沒用的~(以Gopro為例)

因為開始循環前系統會先確定是否有足夠的空間進行Full循環的分割檔存放

Full分割的分鐘數通常很大,而你上一次用Full循環肯定已經占滿整張記憶卡

所以還得erase整張卡才能執行這次Full循環,所以你拿Action cam當行車紀錄器

本來就是需要手動清空記憶體,所以大部分的人都不會去使用他的循環

因此以下兩句話並沒有衝突,

"運動攝影機可以循環","運動攝影機可以當行車紀錄器使用"

從頭到尾就沒有人跟你說兩個循環是一樣的,也沒有人規定行車紀錄器一定要能整張卡循環
所以這裡提到的循環錄影是"本次"錄影的循環,而非整台機器容量的循環?

所以多次的錄影還是會造成記憶卡滿檔? 是這樣的意思嗎?

OK! 循環沒錯,會附蓋沒錯的話,但是沒有容量滿了會自動刪檔,那根本不適合當行車記錄器(可以當但不適合)

既然如此,我覺得廠商和業配文多少還是有誤導,不應該拿行車記錄器當賣點

要找行車記錄器的買家看到都已經有強調循環錄影了

自然會把產品當作行車記錄記使用,那不是主觀而誤會產品的問題

客觀來說認為行車記錄器是自己滿了會刪檔

你們解釋的沒錯,產品也沒錯,錯的是評測和廠商的宣稱
站務的開箱文題到

Virb XE的循環錄影支援5、10、20、30、60分鐘。選5分鐘的意思並不是5分鐘一個檔案,而是一組循環的總長度為5分鐘,這5分鐘的錄影時間會切成5個檔案, 每個檔案為1分鐘。錄到第6分鐘的時候它會生成下一組檔案,不會蓋掉前一組。只有在記憶卡空間不足的時候,它才會開始蓋掉前面的檔案。

我真懷疑這句話是怎麼來的???
誇大不實???

這台若無此問題真的很不錯,就連沒裝電池也可用外部電源啟動,錄影中可當相機拍攝...等優點
我可能會賠本賣出,總之不要有人再被誤導

安安 wrote:
既然如此,我覺得廠商和業配文多少還是有誤導,不應該拿行車記錄器當賣點
要找行車記錄器的買家看到都已經有強調循環錄影了
自然會把產品當作行車記錄記使用,那不是主觀而誤會產品的問題
客觀來說認為行車記錄器是自己滿了會刪檔
你們解釋的沒錯,產品也沒錯,錯的是評測和廠商的宣稱


如果換個角度來看,廠商為何要加上『可當作行車記錄器使用』的訴求點?
從臺灣人買東西時,往往喜歡選擇多合一功能產品的心態就知道了,
總覺得花了一筆錢,最好買回來的東西功能包山包海,什麼都有!
(但通常用了才發現,每個功能都只算堪用,甚至東缺一塊,西缺一角)

以本次討論中的產品『運動攝影機』來說,
臺灣有多少人真正在玩極限運動?
又有多少人只因為此需求而購買該產品?
畢竟此類產品在臺灣的市場原本就不大,
廠商當然會在產品的訴求中加入讓消費者購買的誘因,
否則若是寫明『本產品限用於(極限)運動中使用』,
有多少消費者會買單?!

當然這並不代表廠商都沒錯,
既然廠商用了這樣的文字,就必須承擔相對的風險,
但身為消費者的我們或許也需要調整選擇東西的方式!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很簡單

你隨便去路上 賣行車記錄器 然後註明說 卡滿了要手動刪檔

你賣的出去??????

機器本身沒錯 他是運動攝影機!

樓主說的也沒錯 他根本不適合當行車記錄器!!

結果卻出現這樣的誤會?

到底哪邊出問題 很難判斷?

所以說買3C產品一定要做足功課啊!!
要不然買來不實用也只是多一個東西站空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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