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rgen wrote:
在合約看到這個:2.(恕刪)
只有首月399. 其餘都看你每個月上傳照片多少里程 就是多少里程去計費
更詳細的在合約裡面
第三條 電池租賃費用及充電計費與支付方式
一、 使用者依據所選定之月租方案支付電池月租費,使用eMOVING充電站之充電服務(以下簡稱充電服務)需另外付費,分項說明如下: 電池月租方案說明及收費標準
(一) 每月費用自當月1日0時0分起算,至當月末日23時59分為止,扣款日為次月10日,自授權之信用卡扣款;租賃期間未滿一個月者,以當月實際租用時間計算第一項約定之費用。
(二) 首期月租費依交車當月實際租用時間計算,於交車時自授權之信用卡預先收取。
(三) 各型月租方案,每月騎乘里程數上限皆為2,000公里,超出上限里程每公里加收1元,說明如下:
4.騎省無比型,內容說明如下:
(1) 本方案以里程計價,里程數採計至小數點後第一位經四捨五入後作為月租費計算依據(例如:使用者當月騎乘里程數為99.5公里,月租費以100元計收)。此方案不提供充電點數,如需使用充電服務,依據第三條第一項第八款計費標準收費。
(2) 月租費計費方式說明:本方案首期月租費以399元費率並依交車當月實際租用時間計算,次月起依騎乘里程分為三種費率。
A.每月騎乘里程數99公里以內,月租費99元。
B.每月騎乘里程數介於100公里至398公里,按里程數收取月租費,每公里收費1元(例如:使用者當月騎乘里程數為203公里,月租費以203元計收)。
C.每月騎乘里程數399公里以上,月租費399元。
(3) 本方案使用者應於每月1日至4日間,依綠捷指定之方式,使用Fun心騎APP拍攝車輛指定部位之里程數照片,並同時上傳。當月如有多筆上傳紀錄,僅保留最後一筆成功上傳資料作為里程計費基準(以當月上傳里程減去上月上傳里程),該筆資料由綠捷保留二年後自動刪除。
(4) 本方案若有未依規定時間、方式上傳照片及里程數、上傳失敗未補正資料等非可歸責於綠捷之行為致使無法以里程計算該月月租費,該月月租費以399元計收。使用者需連續兩個月上傳照片及里程數且未有前述情況發生時,始適用本方案計費方式。
(5) 本方案當月騎乘里程數以當月及次月1日至4日上傳之里程差計算,不因使用者上傳里程期間是否滿一個月而受影響。
(6) 綠捷有權透過充電站及經銷商取得車輛里程紀錄,用於比對使用者上傳之里程資料。使用者如有未如實提供照片或里程數之行為,綠捷將取消本方案適用資格,當月及剩餘合約期間皆以399元計收月租費,且不提供充電點數。
(7) 使用者必須依『車主使用手冊』內容中,有關『定期保養檢修』相關說明自交車日起1個月或300公里,之後每隔6個月或3,000公里(以先到為準),須回經銷商實施定期保養或連接診斷電腦進行檢測等作業。經查未有相關紀錄之使用者,自次月起以399元收取月租費,不適用本方案計費方式。
就這樣了.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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