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藍 wrote: 原本是不想放...(恕刪) 說真的我不建議什麼都興訟的人,這些人不是在幫ggr 正在護航,要不是就在護航的路上,本站某網友說的。但是我奉勸那些人,上網還是要為自己言論負責!我問過我公司法務,有些人已經有法律問題了,要不可以告我,本人公司的法務是XX(名氣很大)律師事務所,一般我們是保護自己,不會去告人,如果不信要不要玩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