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父指出,當初 Gogoro 即暗示在國內鑑定責任歸屬會白忙一場,因此,他自行找了國外第三方公正單位,花了日幣 400萬元,將出事機車關鍵零組件送到日本,請 JFE Techo-Rearch 株式會社重新鑑定,並提供高分院作為新事證;而鑑定結果出來,認定是製造過程中的瑕疵,讓車架把手轉向接合柱與接合板焊接處產生「韌窩」,才導致車架把手轉向接合柱與接合板焊接處無預警出現裂痕,再因撞上路邊汽車輪胎的拉伸力而造成第二次凹陷與開裂,讓車架完全斷裂,責任歸屬於 Gogoro 無誤。
新聞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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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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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od Reenk wrote:
大概是官商勾結,Gogoro 才敢這麼說,要受害人自認倒楣不了了之,還好日本鑑定結果指向是Gogoro製造瑕疵,這樣法院也不能無視, Gogoro 要是不笨最好賠償受害人,否則消費者更不敢買。...(恕刪)
受害家屬可以等判決出來,判決賠償若不滿意,把日本鑑定大肆po到爆料公社,把被日本鑑定單位認證的爛車跟過程中公司談判的嘴臉好好宣傳一番
反正這公司名聲已經通人知,不然政府單位已經為車廠開綠燈了,想必法院會不會也是如此,所以車廠才敢肆無忌憚的說出






除了公認,人家也自認,可見是多麼光榮的一件事,是消費者誤解財大氣粗的定義

這種車就是誰買誰,犯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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