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ro睿能公司霸王合約條款內容及保養服務之連署提告

gogoro雖是世界電動機車之科技先鋒,民眾有燃油機車以外的新選擇,然而它透過政府的宣導與補助的方式也讓睿能公司發展成一家有大頭症的公司,而且這家公司的商業經營模式不但不合理也讓人非常無法接受, 霸王合約條款只能逼你接受才能騎乘,也一再地讓消費者付出更多莫名的費用來滿足這家公司的貪婪! 基於保護消費者的立場以及公平交易法的原則與精神,本人希望除了騎乘gogoro的車友感受以下的不合理事實陳述外,也讓一般民眾來了解騎乘gogoro有以下10大爭議問題,更希望與本人有同感的車友們一起來參與提告gogoro睿能公司的行列, 請車友們能email聯署書的方式寄給本人,以方便後續提告的聯署授權及提告進度聯絡.
Email address: [email protected] 莊智傑

本人自騎乘gogoro後發現睿能公司電池月租商業模式中的哩程數計算方式、電動機車的保養服務以及機車的速度限制功能有很大的爭議問題,其問題不僅是合約內容及保養服務條件都是不利於消費者且毫無公平可言,後來發現騎了電動機車做環保的成本及代價如此之高,也有受被政府欺騙的感覺,當初本著政府倡導環保而改買更貴的電動機車,原以為比汽油更便宜,但事實上成本卻是燃油機車的2-3倍,其中申訴以下多項不合理的問題也讓車友們瞭解睿能公司原廠有許多霸王合約重點內容,希望大家能和本人一起聯署到法院來提告原廠不合理的商業行為,能讓以下不合理的合約問題得到公平的解決!

以下為10大申訴項目,其中內容涵蓋電池月租霸王條款合約、保養服務、機車用料不實與等問題..

1.Gogoro 免費保養服務:
睿能公司曾公告由於其他機車品牌代工的關係於2019年6月30日後不再提供電動機車免費保養服務,但在此時間點前購買機車的消費者仍享有免費保養服務.
本人經朋友於2019年12月過戶一部gogoro2的Deluxe,此部機車的生產年份為2018年,完全符合免費保養的條件,但睿能公司卻聲稱車主名字異動的關係,此部機車已算是新購的機車,不在免費保養的範圍.
這真是一個鬼扯蛋的理由來拒絕免費保養服務,請問保養服務的物品到底是人還是機車? 保養服務的物件當然是機車,這和車主名字異動有什麼關係?不管車主異動多少次,機車還是原來的機車不是嗎? 以新購買的汽/機車為例,其所有購買而產生的免費保養服務條件都是針對這部車,不管車主如何異動,其保養服務不會因車主的異動而提前終止機車的保養服務及責任.

解決方案:
不管車主異動多少次請睿能公司立即恢復2019年6月30日前生產的電動機車的免費保養服務權益,其保養服務是針對機車而不是人,保養服務條件不會因為人名異動而產生保養服務異動或消滅,因為這完全違反原廠當初的免費保養服務的承諾.用車主異動的理由來解除免費保養服務是一個非常不負責任且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2.哩程數當月沒使用完畢無法累積至下個月:
一般民眾的common sense汽油當月沒用完次月仍可繼續使用,為何電動機車不行? 以499元電池月租費騎300公里為例,當月騎50公里,剩下的250公里理當延至次月繼續使用,而不是歸零. 以當月的月租費來算499元是我們購買的300公里的哩程數,為何沒用完會被歸零沒收,這完全違背了公平交易法, 如果可以這樣歸零,那當月騎超過300公里,每公里也不應該收取2.5元的費用. 再以手機月租費為例,當月沒使用完的網路流量也可以累積至次月繼續使用,為何gogoro當月沒騎完的哩程數就不行? 這是非常不合理並違反公平交易法的現象.

解決方案:
電池月租費仍每月繳納,讓當月沒騎乘完畢的哩程數應該累積至次月使用,不然騎乘超出300公里時就不應加收每公里2.5元的費用.


3.Gogoro機車有不合理的限速功能
電動機車空車買斷後不能擁有充電電池外,機車本身也不能發揮它應有的加速功能,因為它被原廠限速了,這不是天大的笑話嗎? 機車的產權已在消費者身上,車子想怎麼使用也是消費者的權利,怎麼會是原廠限制了機車的功能?想要打開這個功能限制每月必須再繳249元月租費,這不是敲詐的行為嗎? 這也嚴重違反公平交易法,消費者擁有機車的產權卻無法讓機車發揮應有的極限功能,這也是嚴重違反民法物權法.

解決方案:
原廠應立即解開限速功能,讓車主能完全操控機車應有的所有功能,而不是額外再繳249元的月租費.


4.Gogoro2前避震系統有嚴重瑕疵而不召回維修
自gogoro 2銷售以來前避震器常有撞頂的問題,這讓騎乘者非常困擾且有損壞車體的風險,經向原廠多次反應後仍不願召回更換改善,這種有嚴重騎乘安全問題卻不願意改善的欺騙消費者行為實在讓人無法忍受,原廠既然已發現也知道問題所在卻仍然甘願賠上企業形象而不願意召回有問題的前避震器.

解決方案:
立即召回gogoro 2回廠免費更換不會撞頂的前避震器.


5.Gogoro2金屬材料用料不實
Gogoro 2電動機車所用到的金屬材料都是容易生锈的材質,例如:油壓刹車蓋、停車中柱、停車側柱、左/右後視鏡其中也包含動力傳動鏈條.一部幾乎是天價的電動機車所使用的金屬材料竟然比燃油機車的金屬材料還不如,性價比實在非常低且有欺騙消費者的嫌疑.

解決方案:
回廠保養時應針對容易生锈的材料及部件做免費更換並加強防锈保養以延長機車的壽命並維持正常使用.


6.購買Gogoro家用充電器(15000元)在家充電電池月租費竟沒有任何折扣?
消費者購買家用充電器對租賃電池充電竟然還要繳月租費,完全沒有任何家用充電的折扣實在是不可思議,真當消費者傻了嗎?

解決方案:
電池月租費應扣掉車主在家充電使用的度數(換算成台電尖峰電價)才算合理.


7.超不合理的合約哩程數超出時加收每公里/2.5元,真的把消費者當凱子.
超出月租哩程數每公里需付2.5元, 這比汽油機車每公里的平均行駛費用還多出1塊多,比特斯拉每公里的0.34元還多7倍.

解決方案:
超出月租資費每公里需付2.5元應改為1元以下或參考燃油機車每公里的騎乘成本計算.


8.Gogoro付費保養竟然比汽車原廠保養費用高
每保養一次gogoro機車600元的價格竟比汽車保養費280-300元還要貴2倍
這實在是非常不合理的收費價格.

解決方案:
應比照燃油機車的保養費用來收取.


9.Gogoro騙很大的電池月租結算方式.
Gogoro電池月租結算必須在當月的最後一天到充電栓換電池結算, 否則當月最後一天忘記換電池的話,電池的哩程數會自動算在次月裡,為何睿能公司不能在更換電池時自動辨別本月與次月的結算點?

解決方案:
利用機車裡的時鐘來計算當月的哩程數,當電池在充電栓更換時,電池芯片裡跨月時間點紀錄自動上傳至系統做為結算點的標準.


10.Gogoro所有的合約內容幾乎都是霸王條款,不配合的話就無法騎乘,也沒有其他選擇的餘地. Gogoro所有的合約條件都以吃定消費者的霸王條款來迫使消費者買單,完全不是依公平交易法的原則與精神來簽約,合約內容只能接受睿能公司的霸王條款才可以騎乘他們的電動機車,不接受合約的話買了這部機車就是廢物完全無法騎乘.

解決方案:
建議政府重新審核睿能公司與消費者之間的所有合約內容,刪除不合理並有爭議的霸王條款.以消費者保護法來說本來就有訂定”當合約有爭議時以有利消費者解釋為主”. 如果原廠仍堅持這些不合理的霸王合約條款除了消費者提告外,另外由政府主導訂定懲罸原廠的條款,再者開放給民間業者自行製造電池來讓民眾購買,以擺脫不合理的原廠霸王電池租約.

5/12補充疑問
1.為何gogoro保養服務是和電池月租綁在一起? 而不是和買車的保固綁在一起,一般買車不是幾年保固或幾萬公里保固嗎?連帶的免費保養服務也是與車子的保固一起. 但發現保養服務竟是和電池月租綁在一起,兩者有何關聯性呢?

2.gogoro有曾提出每次電池使用的保証最低可行駛哩程數嗎? 本人只記得官方說法是每次可行駛110公里,但實際騎乘哩程數最高只有50公里,甚至有30多公里而已.


以上
新帳號耶

ericchuang1 wrote:
gogoro雖是世界...(恕刪)
強烈建議你捐10萬給樓主

打倒睿能是你人生的唯一目標

捐10萬可能不夠

加油,靠你們了,我等著騎免費的電車

CLA45 AMG wrote:
已經有遊行惹。htt...(恕刪)
你說的對 wrote:
強烈建議你捐10萬給....我等著騎免費的電車 (恕刪)

要免費的我是沒辦法啦,就看你親朋好友願不願意幫你折了
你說的對 wrote:
強烈建議你捐10萬給(恕刪)


ericchuang1 wrote:
gogoro雖是世界(恕刪)

簽完合約不合意
說人家霸王,這邏輯
裡面一堆奇奇怪怪的認知
有空慢慢打臉
1.Gogoro 免費保養服務:
月租含保養叫「暢遊套裝」(暢遊 299 / 暢遊 499 / 暢遊 799)方案,能讓車主依照每個月騎乘頻率不同,進行彈性調整,但這套方案將在 2019年6 月 30 日下架,原本的車主可以繼續使用「暢遊套裝」,但僅在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期間進行費率調整,10 月 1 日起就不能再調整。
樓主於2019年12月過戶算新簽合約早就沒有該方案是要怎樣了
有本事你在6 月 30 日前過戶簽約呀,保養跟保固是兩回事
保固本來就不含保養,莫名其妙
2.哩程數當月沒使用完畢無法累積至下個月:
拿手機月租費說嘴,又不是所有的電信方案都可以
將當月沒使用完的網路流量累積至次月繼續使用
這是商業競爭下業者設計方案競爭力的選項之一,要不要引入該機制
目前完全是商業上的自由,又沒有法條規定一定要
搬出公平交易法就更好笑了,法條還可以腦補曲解,這貨...
公平交易法所規範之行為或內容為何?
3.Gogoro機車有不合理的限速功能
市面每一個汽機車幾乎都被原廠限速了
原因不外乎是耐久性、安全、保固、法規.......種種
合不合理不是你說了算吧
又拿公平交易法及民法來坦
你到底有沒有看過法條內容
還是說這樣講可以提高你不合理要求的合理性
4.Gogoro2系統前避震系統有嚴重瑕疵而不召回維修
5.Gogoro2金屬材料用料不實
這部份要有統計上的意義
需交第三方檢查認証

CLA45 AMG wrote:
已經有遊行惹。...
車主抱怨,車子是自己的買的,難道不能決定自己要怎麼騎?只要電池也是自己使用,要騎多少公里憑什麼受Gogoro限制?號召車主遊行抗議的朱姓召集人說,充電站不夠怪人排擠其他用戶,這應該是Gogoro要根據需求增加充電站及電池,質疑公司的財務風險評估有問題,才拿用戶開刀。(恕刪)

熊貓很明顯就是商用
這貨一定有上01哭哭
難怪最近多了一些奇奇怪怪的帳號
莫名奇妙的論述及要求
總不會做熊貓的都是這樣的貨色吧XD
ericchuang1 wrote:
gogoro雖是世界...(恕刪)


卡個位,我爆米花、板凳都準備好了,
我等著你們的努力我受惠。
ericchuang1 wrote:
gogoro雖是世界電動機車之科技先鋒,民眾有燃油機車以外的新選擇,然而它透過政府的宣導與補助的方式也讓睿能公司發展成一家有大頭症的公司,而且這家公司的商業經營模式不但不合理也讓人非常無法接受, 霸王合約條款只能逼你接受才能騎乘,也一再地讓消費者付出更多莫名的費用來滿足這家公司的貪婪! 基於保護消費者的立場以及公平交易法的原則與精神,本人希望除了騎乘gogoro的車友感受以下的不合理事實陳述外,也讓一般民眾來了解騎乘gogoro有以下10大爭議問題,更希望與本人有同感的車友們一起來參與提告gogoro睿能公司的行列, 請車友們能email聯署書的方式寄給本人,以方便後續提告的聯署授權及提告進度聯絡.
Email address: [email protected] 莊智傑

本人自騎乘gogoro後發現睿能公司電池月租商業模式中的哩程數計算方式、電動機車的保固服務以及機車的速度限制功能有很大的爭議問題,其問題不僅是合約內容及保固條件都是不利於消費者且毫無公平可言,後來發現騎了電動機車做環保的成本及代價如此之高,也有受被政府欺騙的感覺,當初本著政府倡導環保而改買更貴的電動機車,原以為比汽油更便宜,但事實上成本卻是燃油機車的2-3倍,其中申訴以下多項不合理的問題也讓車友們瞭解睿能公司原廠有許多霸王合約重點內容,希望大家能和本人一起聯署到法院來提告原廠不合理的商業行為,能讓以下不合理的合約問題得到公平的解決!

以下為10大申訴項目,其中內容涵蓋電池月租霸王條款合約、保固服務、機車用料不實與等問題..,

1.Gogoro 免費保養服務:
睿能公司曾公告由於其他機車品牌代工的關係於2019年6月30日後不再提供電動機車免費保養服務,但在此時間點前購買機車的消費者仍享有免費保養服務.
本人經朋友於2019年12月過戶一部gogoro2的Deluxe,此部機車的生產年份為2018年,完全符合免費保養的條件,但睿能公司卻聲稱車主名字異動的關係,此部機車已算是新購的機車,不在免費保養的範圍.
這真是一個鬼扯蛋的理由來拒絕免費保養服務,請問保養維修的物品到底是人還是機車? 保固的物件當然是機車,這和車主名字異動有什麼關係?不管車主異動多少次,機車還是原來的機車不是嗎? 以新購買的汽/機車為例,其所有購買而產生的保固條件都是針對這部車,不管車主如何異動,其保固條件不會因車主的異動而提前終止車的保固服務及責任.

解決方案:
不管車主異動多少次請睿能公司立即恢復2019年6月30日前生產的電動機車的免費保養的權益,其保固服務是針對機車而不是人,保固條件不會因為人名異動而產生保固異動或消滅,因為這完全違反原廠當初的免費保養服務的承諾.用車主異動的理由來解除免費保養服務是一個非常不負責任且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2.哩程數當月沒使用完畢無法累積至下個月:
一般民眾的common sense汽油當月沒用完次月仍可繼續使用,為何電動機車不行? 以499元電池月租費騎300公里為例,當月騎50公里,剩下的250公里理當延至次月繼續使用,而不是歸零. 以當月的月租費來算499元是我們購買的300公里的哩程數,為何沒用完會被歸零沒收,這完全違背了公平交易法, 如果可以這樣歸零,那當月騎超300公里,每公里也不應該收取2.5元的費用. 再以手機月租費為例,當月沒使用完的網路流量也可以累積至次月繼續使用,為何gogoro當月沒騎完的哩程數就不行? 這是非常不合理並違反公平交易法的現象.

解決方案:
電池月租費仍每月繳納,讓當月沒騎乘完畢的哩程數應該累積至次月使用,不然騎乘超出300公里時就不應加收每公里2.5元的費用.


3.Gogoro機車有不合理的限速功能
電動機車空車買斷後不能擁有充電電池外,機車本身也不能發揮它應有的加速功能,因為它被原廠限速了,這不是天大的笑話嗎? 機車的產權已在消費者身上,車子想怎麼使用也是消費者的權利,怎麼會是原廠限制了機車的功能?想要打開這個功能限制每月必須再繳249元月租費,這不是敲詐的行為嗎? 這也嚴重違返公平交易法,消費者擁有機車的產權卻無法讓機車發揮應有的極限功能,這也是嚴重違反民法物權法.

解決方案:
立即解開限速功能,讓車主能完全操控機車應有的所有功能,而不是額外再繳249元的月租費.


4.Gogoro2系統前避震系統有嚴重瑕疵而不召回維修
自gogoro 2銷售以來前避震器常有撞頂的問題,這讓騎乘者非常困擾且有損壞車體的風險,經向原廠多次反應後仍不願召回更換改善,這種有嚴重騎乘安全問題卻不願意改善的欺騙消費者行為實在讓人無法忍受,原廠既然已發現也知道問題所在卻仍然甘願賠上企業形象而不願意召回有問題的前避震器.

解決方案:
立即召回gogoro 2回廠免費更換不會撞頂的前避震器.


5.Gogoro2金屬材料用料不實
Gogoro 2電動機車所用到的金屬材料都是容易生锈的材質,例如:油壓刹車蓋、停車中柱、停車側柱、左/右後視鏡其中也包含動力傳動鏈條.一部幾乎是天價的電動機車所使用的金屬材料竟然比燃油機車的金屬材料還不如,性價比實在非常低且有欺騙消費者的嫌疑.

解決方案:
回廠保養時應針對容易生锈的材料及部件做免費更換並加強防锈保養以維持機車的正常使用.


6.購買Gogoro家用充電器(15000元)在家充電電池月租費竟沒有任何折扣?
消費者購買家用充電器對租賃電池充電竟然還要繳月租費,完全沒有任何家用充電的折扣實在是不可思議,真當消費者傻了嗎?

解決方案:
電池月租費應扣掉車主在家充電使用的度數(換算成台電尖峰電價)才算合理.


7.超不合理的合約哩程數超出時加收每公里/2.5元,真的把消費者當凱子.
超出月租哩程數每公里需付2.5元, 這比汽油機車每公里的平均行駛費用還多出1塊多,比特斯拉每公里的0.34元還多7倍.

解決方案:
超出月租資費每公里需付2.5元應改為1元以下或參考燃油機車每公里的騎乘成本計算.


8.Gogoro付費保養費竟然比汽車原廠保養費用高
每保養一次gogoro機車600元的價格竟比汽車保養費280-300元還要貴2倍
這實在是非常不合理的收費價格.

解決方案:
應比照燃油機車的保養費用來收取.


9.Gogoro騙很大的電池月租結算方式.
Gogoro電池月租結算必須在當月的最後一天到充電栓換電池結算, 否則當月最後一天忘記換電池的話,電池的哩程數會自動算在次月裡,為何睿能公司不能在更換電池時自動辨別本月與次月的結算點?

解決方案:
利用機車裡的時鐘來計算當月的哩程數,當電池在充電栓更換時,電池芯片裡跨月時間點紀錄自動上傳至系統做為結算點的標準.


10.Gogoro所有的合約內容幾乎都是霸王條款,不配合的話就無法騎乘,也沒有其他選擇的餘地. Gogoro所有的合約條件都以吃定消費者的霸王條款來迫使消費者買單,完全不是依公平交易法的原則與精神來簽約, 合約內容只能接受睿能公司的霸王條款才可以騎乘他們的電動機車,不接受合約的話買了這部機車就是廢物完全無法騎乘.

解決方案:
建議政府重新審核睿能公司與消費者之間的所有合約內容,刪除不合理的霸王條款. 如果原廠仍堅持這些不合理的霸王合約條款就由政府主導另外訂定懲罸原廠的條款.再者開放給民間業者自行製造電池來讓民眾購買,以擺脫不合理的原廠霸王電池租約.


以上

這篇不管如何都要給分!5分奉上!
想先上車的真的要看了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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